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勤兰舟在国外留学的时候, 被一个白人姑娘疯狂地追求过。
那姑娘不说长相几何, 但性格是真带劲儿。
多疯狂的事情都干过, 跟踪他, 堵过他的公寓门, 送过花, 送过吃的, 还有一次,直接把他推进了屋,一上去就亲他的嘴, 差一点就把他办了。
至于他的反应,没感觉是一回事,被吓住了是另外一回事。
勤兰舟很传统, 喜欢的女孩子也是传统类型的, 是以他拒绝的很彻底。
甚至严肃又气急败坏地告诉女孩:“艾米莉,如果你再这样的话, 我会告你骚扰。”
没想到几年之后, 呵呵, 他也干出了很是疯狂的事情。
没错, 勤兰舟动心了。
还是一见钟情。
钟情的对象就是那个给他包扎胳膊的小护士。
她不是那种让人惊艳的美人, 但她的笑容,却可以让他安心, 一下子就忘记了恐惧。
他想,这就是他想要的爱情了。
很快, 勤兰舟左臂上的擦伤全部都结了痂, 可他还是一天一去医院,点名了要那位小林护士帮他换药,就是为了能和人家护士小姐多亲近亲近。
可今天一来,泪目,漂亮的护士小姐说什么都不肯给他换药了。
她咧开了嘴,露出了瓷白瓷白的牙说:“勤先生,你的伤已经好了,不需要再换药了。”
勤兰舟明知故问:“好了吗?”
“是的,再过两天疤都要脱落了。长新肉的时候,会比较痒,勤先生不要用手挠就行了。”林如丹笑的时候,漂亮的眼睛弯成了小月牙的形状。
勤兰舟看的呆了一下,心里怦怦怦乱跳,还想着,什么痒都没有心痒……难耐。
他不由自主脱口道:“林小姐,为了感谢你,我想请你吃顿饭。”
“不用客气,勤先生,这本来就是我的工作。”
林如丹点了点头,就去其他的地方忙去了。
护士这个工作,很忙的,有时候比医生都要忙。不像这些又闲又有钱的人,一个小小的擦伤,都要连续跑到医院十天。
林如丹忙到下午三点,到了下班的时间。
走出医院大门,她去了自行车棚取车。
让她惊讶的是,在那里她又看见了那位勤先生。
他的手里还捧着一束红彤彤娇艳艳的玫瑰。
“勤先生,真巧啊!”林如丹如是说。其实她慌乱了一下,不过紧跟着就在心里告诉自己,肯定是自己会错了意。
虽然对这位勤先生了解的不多,可从他的衣着和谈吐就能看出来,他肯定是富人家的公子。
这样的公子哥儿,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见识过呢,即使是撩拨也不会来撩拨她这样的。
可她的话音才落,就听见他说:“不巧,林小姐,我是专门等你下班的。”
说着,他把手里的玫瑰花,递了过来。
林如丹吓傻了,怔怔地把花推了回去,“勤先生……”
她话并没有说完,因为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,她跨上了自行车,很快加快了速度。
逃了!
当他是洪水猛兽了吗?
勤兰舟拿着花的手,垂了下去。
被打击了一次就要丧失信心吗?
当然不。
倔强的勤兰舟做好了长期奋战的准备。
已经整整一周了。
就连她上夜班的时候,也能看见那位勤先生的踪影。
他总是捧着花,在医院的门口拦截她。
弄的医院里的工作人员都知道了,还取笑她魅力非凡,把那位文质彬彬的先生迷掉了魂儿。
她仔细看着穿衣镜中的自己,在心里问自己,她有吗?
其实,她哪有那么厉害呢!
没准儿,人家只是把她当作了一道…难题。
就像学霸对所有的难题都有征服欲,可一旦征服了之后,呵呵,就成了一道完全没有意义的普通题型。
林如丹想,过不了多久,那位勤先生就会过了这个热切劲儿。
可他坚持了整整一个月。
医院里的人都说她太无情。
又被堵在了医院门口,看着那位西装革履的勤先生,林如丹咬着嘴唇,真不知道该喜还是该悲。
她将他拉到了一旁,找到了一个没人的长椅,才很小声地说:“勤先生,我们不合适的。”
“怎么不合适了?”等了一个月,就等来了这么一句话,勤兰舟当然很不甘心。
“你是有钱人,我很穷的,我是孤儿。”
“你是因为我家有钱就排斥我吗?”勤兰舟愣了一下,忽然觉得很开心,这个理由,至少比“我不喜欢你”乐观太多了。
林如丹不晓得对面的男人是不是被打击的傻掉了,要不然被拒绝了,他怎么还笑呢!
她撇了撇嘴,准备脚底抹油,开溜了,反正,该说的她已经和他说清楚了。
可林如丹也就是刚刚迈出去了两步,就听身后的人问:“咱们撇开了钱那些乱七八糟的因素,你就不能好好的考虑一下我这个人吗?”
钱,怎么能是乱七八糟的因素呢?
有钱和没钱的区别,简直是天差地别好嘛!
看吧,这就是有钱的公子哥才能说出的话语。
因为,在他们的眼里钱就是狗屁。
可她这个月要是没有工资的话,就意味着下个月得饿肚皮。
林如丹不再犹豫,大步地离开。
只是这场谈话并没有改变什么事情。
勤兰舟还是会到医院的门口等她,只不过,他的手里不再捧着那些娇艳的花儿,而是一些特别实际的东西。
今儿带来几个包子,明儿带来几块点心。
医院是有食堂的,但林如丹的工作是三班倒,下班的时间,一般都得是介于两顿饭点的之间。
即使上一顿吃的再饱,这时候也有一点饿了。
她当然是拒绝的。
但勤兰舟总是会说:“这些又不是值钱的东西,穷人和富人还不是都要吃东西。”
他这一句话是真没有说错。
推脱了几次,推脱不过,林如丹接了一次,后头就有了二三四五次。
林如丹没有办法,只能说:“有钱人的脸皮都这么厚的?”
勤兰舟自以为和她已经很熟了,扯了嘴角,很得意地笑。
这男人的皮相本来就好,笑起来的样子,更好看了。
林如丹的眼睛忽闪了几下,那颗心哪有别人说的那么硬,不由自主就沦陷了。
是刚刚沦陷的吗?
不,肯定比现在早。
可能是昨天,也可能是上周,更可能是上个月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。
那天,他穿了一件深蓝色剪裁很得体的西装,鲜红的血液渗透了他的衣裳。
四目相对,他就赖在她的眼睛里面不肯走了。
算了算了,爱就是爱了,反正也赖不掉了。
两个人的关系发展的很是迅速,林如丹的房东家装有固定电话,那个电话都快被勤兰舟打爆了。
他送给她了一部大哥大,倔强如她,没有要。
他们家的老头儿很快就发现了他的不对劲。
一个工作狂连工作都不上心了,那八成就是谈恋爱了。
“哪家的姑娘?”吃早饭的时间,老头儿就这么不经意地问出了口。
勤兰舟却吓了一跳,说真的,他还没有做好带如丹见他爸的准备。
因为他不知道,如丹有没有做好和他一起抵抗狂风暴雨的准备。
他怕,她再一次临阵脱逃。
在他爸的眼里,常家的三房和他姐姐的婚事,都不算门当户对。
更何况一穷二白连父母都没有的林如丹呢!
勤兰舟很是惆怅。
可瞒是瞒不过去了。
他只能硬着头皮和他爸讲:“爸,我喜欢的人就是个普通的女孩。但,我真的很喜欢她。”
老头儿像是嘲讽似的翘了下跳角,他打开了装雪茄的扁盒子,拿出了一根雪茄叼在嘴边。
娶妻要娶贤,老头儿一辈子娶了两个老婆,没一个是富人家的小姐。
老头儿十几岁单枪匹马来混香岛,二十几岁才有钱买了栋大房子,那会子勤家的事业块儿版图也就是初成规模。
老头儿的第一个老婆只是身边伺候他的丫头,她十四岁来他家,有一双怯生生的小鹿眼睛,长相很是水灵,长到十八岁,爬了他的床,替他生了个闺女。
那年老头都三十几岁了,敲锣打鼓地办了场喜事。
但好景不长,小丫头兴许是没有做夫人的命,偏偏又心比天高,稀里糊涂地得了场病,稀里糊涂地没了命。
老头儿四十岁的时候,才娶了第二个老婆。
这个老婆也不是富人家的小姐,就是个教富人家小姐跳舞的老师。
她跳起舞来的样子美丽又灵动,他和她跳了支舞,就动了要再娶妻的念头。
她给他生了个儿子,一共陪了他二十年,撒手归西。
“喜欢,那就先带回来看看吧!”
老头儿抽了口雪茄,淡淡地吩咐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