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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书由 爱情小猪猪 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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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越之回到1993
作者:篆文
文案:
攻(夏天)vs受(高建峰),先出场的是攻
93年什么样,99年出生的夏天没概念;90年代初的四十八线村镇什么样,成长于十八线城市的夏天不清楚。
那高考呢?夏天收起迷茫,虽说隔了二十年,但作为新鲜出炉的x省理科探花,这个还真难不倒他。
但那位成绩一直压在他头上的学霸又是怎么回事,抽烟喝酒打架斗殴,竟然还能稳居年级第一不动摇?!
夏天:建峰同学,我就问一句,你的人生是不是开了挂?!
内容标签:强强 穿越时空 爽文
主角:夏天,高建峰 ┃ 配角: ┃ 其它:
作品简评:自小遭遇悲惨,艰难成长起来的夏天好容易复仇得自由,却又意外穿越到了1993年。陌生的年代,凉薄的父亲,生存环境依然糟糕,所幸他遇到了高建峰。 借助前世积累的知识和对后世发展的认知,夏天最终闯出一番天地,彻底改变命运,同时也收获了一份刻骨铭心的感情。
作者文笔流畅,人物刻画丰满。主人公夏天坚韧顽强,高建峰看似洒脱不羁,实则细腻而有担当,两个人彼此关爱,一起成长,细节处温暖人心,升级流大快人心,剧情层层递进,给人以感动和希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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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
如果时光可以倒流,夏天最想回到1998年秋。
找到那间破烂的出租屋,阻止那对正在厮混的狗男女。不,他压根就不想跟那男的说话,只想告诉那个女的——这男人连白嫖都不如,嫖完拍拍屁股走人,还给你留下了个狗杂种。
吃你的喝你的,榨干你的钱,无止无休……
上述这些话,是很多年以后,女人一字一句说给夏天听的。而狗杂种,指的就是夏天本人。
狗杂种夏天从母姓,因为他妈直到把他生出来,也没搞清楚他爸到底姓什么,只知道那厮名叫阿巍,是个从西京来的地下摇滚乐手。
夏天他妈人称六姐儿,名字真假、出处都已不可考,不过听上去,很像是在复刻那位毒杀亲夫的著名荡妇。
然而夏天怀疑他妈压根没看过《水浒传》或是《x瓶梅》,而且六姐儿也没亲夫,统共生了俩儿子,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,到了都还是未婚。
六姐儿年轻时是个大美人,顾盼生辉、灵气逼人。可惜美人嘛,难免会有点不安分,被人堵在路上吹几下口哨,叫两声尖果儿,灵魂和身体就开始一块儿发飘。
尖果儿合该配尖孙,但六姐儿认为自己奇货可居,从她的追求者里是扒拉来扒拉去,最终挑了个野路子富二代。富二代有妻有子,她只能先从傍家儿做起。不想等到儿子落地,富二代还没有离婚娶她的打算,更摊牌自己其实就是个靠老子打赏,才勉强活得下去的伪阔少、真纨绔!
于是孩子也只能从母姓,叫做夏至。
夏至比夏天早到这世上八年,到夏天出生那会儿,六姐儿已经芳华不再,从尖果儿彻底沦落成了果儿。夏天没机会目睹她的风情万种,日常看见的永远是她在牌桌上,头发乱得像鸡窝,一边吞云吐雾,一边骂骂咧咧。
六姐儿从没上过一天班,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,夏天以为女人都是靠打麻将为生的,当然六姐儿有宅基地,靠盖房吃租子也能养活俩儿子,但架不住她赌,输得总比赢得多。
夏天小时候做噩梦,内容永远只有一个,就是他妈输牌。六姐儿心情一不好,甭管手边有什么,总能直接抡起来朝夏天身上招呼。有一回抄在手里的是把剪刀,夏天吓傻了,连跑都忘了,结果一剪刀下去,额头破开了半乍长的口子。
夏天有阵子老想不明白,他妈不过是因为寂寞,和摇滚乐手打了一炮,然后不幸中招,为什么还非要把他生下来?后来他顿悟了,其实他妈需要的,只是一个发泄工具。
六姐儿下手既狠又鲁,但只针对夏天。
夏至就从不挨揍,毕竟人家那伪富二代爹每月尚肯给生活费。虽然给之前总要大吵一架,双方极尽羞辱谩骂——六姐儿撒泼打滚,状若疯妇,夏至甩着大鼻涕,负责往亲爹身上抹。
闹完散场,夏天已经记不清多少回了,他看着那男人把钞票扔在地上,天女散花似的,撒得到处都是。
夏天通常会跟在后头,眼睁睁看着他亲妈和他亲哥蹲下去,把那些钱一张张捡回来,然后母子二人相拥狂笑,就像是刚刚赢得了一场伟大的战役。
六姐拿了钱,心情会好一点,看夏天也就相对顺眼一些,有时候还会抽出两张大票,直接塞进他手里。夏天很想躲,又怕他妈一巴掌扇过来,捏着钱,脸上写满不知所措。
这事让夏至非常不爽,要钱的次数多了,夏至很清楚个中辛苦,心里越发不平起来,那可是他老子的钱,凭什么要拿来养夏天这个杂种?!
有愤懑,自然就需要发泄,夏至很快取代六姐儿,成为夏天噩梦里永恒的主角。
八岁的年龄差,让夏天始终没法在力量上和夏至抗衡。夏至也没有顾忌,不管明处暗处都敢下手——夏天胳膊上被他烫出一圈疤,半张脸时常被揍得肿成猪头;膝盖狠狠顶到胃上,去厕所一吐就是五分钟……
这些六姐儿统统视而不见,夏天时常觉得,他妈心里其实是乐见其成的。
反抗、被镇压,再反抗、再被镇压,日子就这么周而复始,一去不回头。夏天逐渐学会了沉默以对,并且磕磕拌拌地长大了。童年和少年时代,他自觉每天都是在熬,好在唯二能聊以自慰的,还有读书和学习成绩。
也不知道哪根筋没搭对,夏天打小学起就年年考第一,一路被保送到省重点,中考直接免试升入本校,成绩好得离谱,单从这一点看,完全不像是老夏家能养出来的种儿。
2014年夏末,夏至在超市找了份收银的工作,夏天也即将升入高中,后者这时最盼望的,就是离开相看两相厌的“家”,投奔学校集体宿舍的怀抱。
六姐儿当然不会出住宿费,事实上,她肯出高中学费,已经算是奇迹了。夏天只能利用暑期四处打工,好容易攒到小两千,却被一早就盯上他的夏至直接给连锅端了。
那是夏天生平第一次,体会到了什么叫走投无路。
而人在走投无路的时候,往往不是被激发出无限潜能,就是极有可能遭遇一场柳暗花明。
高中军训开始了,说不上是有心还是巧合,夏天目睹了一个姓严的教官当众表演擒拿格斗,之后听其他教官说起,那人曾做过侦察兵,入伍前还练过八极拳,手底下的确有真功夫。
趁着入夜熄灯,夏天溜出去找到那位严教官。对方听完他的想法,心说这毛孩子肯定是武侠片看多了,三言两语就想打发他。
夏天料到了,当场干了件挺冒险的事,他学着严教官表演的套路,伸手就往人家喉咙上按。
咽喉是致命处,严教官登时一把将他擒住,险些没把夏天的胳膊拧脱臼,然而同一时间,严教官摸到少年细瘦的手臂上,皮肤坑坑巴巴,他低下头,看见了那些经年累月被烟头烫出来的疤。
夏天是故意露给他看的,至于说严教官清不清楚,夏天从不敢往深里想,他只知道那一刻,年轻的教官神情复杂,沉默良久终于答应了他的要求。
整整一年,夏天每天放学都去市体育馆等他,雷打不动风雨无阻。直到严教官复原前,算是把完整的八极拳都传授完毕。夏天记得最后一晚,严教官点了一根烟,对他说:出拳和做人一样,都要留余地,不管你心里有多少恨,多少怨,行事前想想后果,自己能不能担得起。
夏天从这话里听出了收敛,他记下了,对付夏至的挑衅,干脆利落一招致命,身上还带不出幌子。他把人按在墙上,只说了一句:我有很多办法,让你比现在更疼,外表却看不出任何伤。
夏至这才惊恐发觉,从来任由他欺负,一声都不敢吭的弱鸡,突然变得强悍了,强悍到他完全招架不住。夏天则看着“哥哥”眼里的惧怕、慌张,心里也说不上有什么复仇快意,不过他知道,自己就快要品尝到自由的味道了。
拿回属于自己的钱,搬出夏家,在接下来的两年高中生活里,夏天得到的快乐比之前十六年年加在一起还要多,少年人活泼的天性慢慢释放,在集体生活中、解题做题中找回了自信。
夏天喜欢理科,理科里又最喜欢化学和生物,高考报志愿,他填了h大的生物制药,一直很欣赏他的班主任,还拍着他肩膀开起玩笑:以后就等他研究出xx素,拿到诺奖的那天了。
夏天想不到那么大,他只是清楚自己喜欢什么、适合什么。学业和专业,与其说是承载了他的理想,不如说是为他打开藩篱的两把钥匙,他已经等不及要离开六姐儿和夏至,离开生于斯、长于斯的渭城。
他太急于飞走了,不管是学费还是生活费,一分钱都不想再跟六姐儿要。暑假两个月,他兼职打了四五份工,人瘦得脱相,精神头却特别足。
那时候,夏天真以为自己要时来运转了,这辈子总还有盼头,他将来一定能做个堂堂正正、体体面面的人。
一场豪雨,终结了所有期许。
夏天从没想过,城里下个雨也能淹死那么多人,更没想过这种事,有天竟会摊到他自己头上。
那天他去给朋友家的小超市送货,店面在市中心的地下广场,雨水倒灌进来的一瞬,他耳边充斥着大人小孩发出的凄厉尖叫。
都说人在临死前,脑子里会闪回自己的一生,就像过电影那样。夏天想,他活了十八岁,一生泛善可陈,大概也就剩下高考成绩能拿得出手,好歹是全省理科探花……不过没什么用,他今天死了,尸体没准会躺在太平间很久都无人认领。
传闻被水淹死的人,会积攒极强的怨气。可能连老天爷都怕他报复社会,居然没给他重新投胎的机会,而是把他一竿子发配回了过去。
“哎你刚说,你表哥那村儿叫什么来着?”
“白牛吧。”
“少来,牛有白的么?”
“那就白马,嗐,你管他呢,反正就是巨土,那人也巨土,穿得就跟旧社会的似的,我都怀疑他以前洗没洗过澡。”
“嘘,你小点声,让他听见了不好。”
“怕什么?他在我家白吃白住的,他敢把我怎么着!”
讽刺的嬉笑声从门缝里飘进来,夏天漠然听着,视线落在桌子上的翻页台历上,上面清楚的显示着一行日期:1993年8月28日。
93年,对于99出生的夏天来说,可谓既遥远又陌生,他也完全不记得,这一年,究竟有什么载入史册的大事发生。
他就这样静悄悄地穿越了时空,死而复生。变成了另一个,不光同名同姓,甚至连长相都和自己原先差不多的夏天。
第2章
夏天穿越的对象,和他本人有着颇多相似之处,不仅同名,年纪也正相仿,九月开学即将升入高三。
之所以说长相“差不多”,因为原主轮廓、五官都和他如出一辙,但人家身上没有疤,至少没有明显的伤痕,除了刚穿来那会儿,右侧太阳穴处有一大片淤青。
夏天就是带着这片淤青醒过来的,随即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北方农村常见的,脏兮兮的土炕上。
头晕得不行,稍微动一动,直感觉天旋地转,跟着就是大吐特吐,恨不得吐到脱水的地步。
夏天躺了半天,始终不见有人来,只好勉强蹭下地,扶着墙一点点往外挪。他不过想找口水喝,却在院子里撞见了一个女人,和一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。
女人看着他干瞪眼,小子更是一脸活见鬼的形容。
等到理清关系,夏天弄明白了这对现世宝的身份,女人是原主的继母丁小霞,半大小子则是原主同父异母的弟弟夏大壮。
夏天直觉向来准,看到丁小霞的一刻,他就知道这女人恨极了他,恨到巴不得他立刻在世上消失。
事实证明,也的确如此。
原主那倒霉蛋真和他差不多,是个在家不受待见、可有可无的人,在他穿来之前,夏大壮刚借口和原主打了一架——当然也可能是单方面的殴打,总之这场架以夏大壮一胳膊肘,顶在了原主的太阳穴上为告终。
直接导致原主当场昏迷。
丁小霞恨归恨,倒也并没趁此机会谋杀,大约还是不太敢。但她选择不作为,不请大夫,不闻不问,秉持着生死由他去的态度,坚持了三天丝毫不动摇。
至于说丁小霞母子为什么盼着原主死,还得从原主的亲生母亲陈瑾讲起。
陈瑾本来不属于这个叫白马村的小地方,她是个城市青年,父母都是当地冶金系统的干部,特殊时期,陈家遭受了冲击,陈父陈母下放农场,陈瑾作为知情插队来到了白马村。等到浩劫结束,陈父陈母相继离世,也就没人再为陈瑾张罗回城的事。
那时节又赶上陈瑾怀了夏天,或许是出于不忍心,她最终还是选择留在了农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