惊心动魄之老彼骑车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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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年前刚与孩儿他爸老彼
等我真正见识到他对骑车的狂热时,一切都晚了。家里车库挂满了形形色色的自行车,还不时莫名其妙地多出些车轮、车架、零配件……原来,多年间他陆续买了很多辆,无处放置就花钱寄存,有了房子后便撒欢往回搬,连地下室也塞上两个。如此这般对我唯一的好处是,它解决了我买鞋时他表示异议的问题。
记得第一次和老彼外出骑车,他专门跑到车行帮我挑选头盔手套、护腕护膝、挡风镜自锁鞋,在我的坚决反对下,才没买一套紧绷绷的单车服。不就骑个车嘛,我没车高时就用我妈的老式永久自行车学掏裆,别说见,听都没听说过这些家什。不过在他热情高涨地对我进行指导之后,我发现他们骑自行车的确花哨些。
老彼心爱的国际大赛,除了世界杯足球,就是环法自行车。前者皆因他们的“国足”太牛,后者才是发自心底的激情。他常常提起自己的青葱岁月,每天骑个上百英里是家常便饭,穿过青山,掠过田野,时而烈日流火,时而暴雨狂风……我可以想象那一定很壮观,同时不忘提醒他湖畔有的是自行车道,可他反应很不积极,认为骑车最过瘾的还要数公路。
当我们搬到近郊后,到市中心有12英里的距离。老彼嗅到了机会,开始骑自行车上下班。初闻此讯我吓了一跳,因为即使开车这段路也不算近。但我的疑虑是多余的,他变得愈发活力十足,天天骑车往返,把那辆早已从车库中被挤兑出来的suv彻底晾在车道上。但是我俩围绕此事的纷争也多起来。本来他就是个工作狂,加上骑车更早出晚归,我工作之外家务陡增。我更担心的是他的安全,因为芝加哥公路上很少有专用的自行车道,司机也没有与单车共享公路的意识。每看到自行车在汽车间穿梭,我都心惊胆战,毕竟是以血肉之躯对抗钢筋铁骨。
但是老彼对自己的车技非常自信,认为我的担忧没有根据。他还找来一堆数据,证明比起我喜爱的滑雪,骑车更为安全。每天见他装备得如同变形金刚一般跨上坐骑,闪电般消失在小街尽头,我总有种不祥的感觉,只能默祈他平安归来。果然,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。
一天晚上,老彼一瘸一拐地挪进家来,扎着两手,举止怪异。原来他从右侧经过一辆等红灯的汽车时,一扇车门突然毫无征兆地打开,一下把他拍翻在地,胳膊腿儿摔得青红一片。我虽然投去一抹揶揄的微笑,端汤送水却并没耽搁。
令我不解的是,他爬起来后居然挥挥手就让肇事者走了。他的解释是那是一车墨西哥人,里面挤满了孩子,闯祸的和开车的都吓得说不出话来,估计连身份都没有,叫警察会给他们惹来麻烦,就算了吧。虽然好人他做了,但一连数日他总声称这疼那疼,什么活都不干。我有些恼火,不过他骑不了车,我倒暂时少担一份惊。
平静了一阵后,老彼好了伤疤忘了疼,开始重操旧业。也许是我唠叨的结果,他加入了个自行车俱乐部,定时与一群志同道合者出行。因为有组织,目标大,貌似很安全。可惜高兴了没多久,又出事了,尽管遭殃的不是他,但完全可以是他,而且后果更加严重。
那是个晴朗的周末,当他们风驰电掣般沿着通往威州的公路北上时,一辆挂着拖车的皮卡与自行车队剐蹭,造成数辆车连环相撞。当时,老彼急刹车飞了出去,落到别人身上没有受伤。而车队里直接被撞的那个人却没那么幸运,他死了。无独有偶,肇事的又是墨西哥司机。
于是老彼消停了不少。蛰伏一冬后,树上刚刚冒出几片嫩芽,他又跃跃欲试,恢复骑车上班。为了不使我反对,他给出了有力的理由:找到新的路线,走罗斯福大街,道宽车少,绝对安全。
风平浪静数日后,波澜再起。那天傍晚他推车进门,神色惶恐,在我的追问下才吞吞吐吐地交代,刚才差点让小流氓给毙了。走罗斯福大街,要经过城乡交界一个特殊的地段。那里破败的房屋、丛生的杂草、冷清的街头,无不显示出典型的黑人区特征。当时他正像往常一样飞奔,突然在一个街角窜出一群黑人小子,不容分说将他拦下。他翻遍全身也没找到现金,令对方非常愤怒,揪住他就往一条巷子里拖,有人还拔出了枪。
老彼承认平生第一次感到绝望。他长得人高马大,尽管骨子里乃一介书生,但貌似威猛,还没人敢欺负他。然而恶虎不敌群狼,拉拉扯扯间,他被推搡着离公路越来越远。万幸的是,身后突然传来尖利的鸣笛声,一位路过的大货司机显然看到了这一幕,不停地狂按喇叭。黑人小子们一愣乱了阵脚,老彼趁机夺路而逃。他说太危险了,但又补充道不是骑车危险,而是人类危险。不论怎样,我想他这次得到教训,下次一定不敢了。果然,他言之凿凿地表态:“今后再也不骑……这条线路了。”之后他搜索到几个车友,重新启程。
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相安无事,直到秋末某晚我刚把孩子们送到床上,手机响了。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,自称是老彼的车友,说老彼被汽车撞了。我照着洗衣筐踹了一脚,十万火急地赶往医院。急诊室外,那位同样打扮得像变形金刚似的中年男子向我复述了出事的经过:傍晚时分他和老彼结伴回家,穿过橡树园街口时,一辆垂直方向的汽车违章抢道,撞向老彼。随着几声巨响,老彼被抛来抛去,砸碎了挡风玻璃,最后狠狠地摔在水泥便道上,坐骑则完全报废。
我在来医院的路上想象过老彼缠满绷带的可怕模样,但眼前的一幕更加恐怖:他全身多处刮蹭,而且伤口居然全部裸露着,血肉模糊,组织液不断地外渗。医生为确保没有内伤,需要病人保持清醒,所以暂不采取任何止痛措施。
老彼吸着凉气小声地说:“对不起,都怪我,你差一点就成百万富翁了。”我知道他的意思。我俩各有百万的人寿保险,假如他今天驾车西去,这笔钱就归我了。我既没责怪他断了我的财路,也没像琼瑶小说女主人公一样扑上去问他好不好,而是正式警告他:这是最后一次,再撞车不要给我打电话!
这时进来一位女护士,要为他清理伤口,我问能否擦得狠一点,让他记住什么叫疼。她哈哈大笑说:“你先生不错了,只玩玩自行车,我家那位玩摩托。每次他呼啸而去,我都害怕这是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活着。我早跟他讲明,以后如果他病了,我会照顾他一辈子,但如果是骑摩托撞了,就直接去福利院,我可不想跟一个一条胳膊半条腿的人枉度余生。”女护士一边说,一边麻利地忙着。我本来只想泄愤,没料到她更猛。跟她比,我还算贤惠呢。
后来老彼告诉我,当他发现那辆汽车横冲过来时,心中只闪过一个念头:完了!不知过了多久,在天旋地转和满眼金星的剧痛中,他听到警笛大作,脚步嘈杂,摸了一下头盔发现脑袋还在,才知道自己没死。又一次,用老彼的话来说,“骑车不危险,只是人危险”。违章的是一个72岁靠福利生活的黑人老太,无照驾驶没有保险的破车,老彼再次选择放弃追究其任何责任。
伤好后,老彼一改往日不以为然的态度,对自行车明显冷落下来。他口称太忙,实际上是意识到再骑下去,终点将是有人带着他的钱财和儿女去改嫁,这是他不愿看到的。几次被撞,老彼对肇事者都毫无怨言,潇洒得不可理喻。说宽容大度,好像到不了这地步,盖因西方人维持社会和谐的一种惯性吧。
时隔几载,因为他常去纽约办公,在当地依靠地铁或出租出行不便,就让我把一辆久未碰触的赛车寄去。人终究是很难改变的,就像为老彼所漠然的滑雪,却恰恰是我的最爱。在我看来,头顶一碧如洗的晴空,在皑皑白雪覆盖的山峦之间徜徉盘旋,是与天地交融最接近飞翔的一种感觉,即使用女皇的宝座来交换我也不乐意。但这项无以伦比的运动,却被老彼认定危险至极。
后来偶然读到一篇文章,说美国最近的生活趋势是,骑车渐渐成为高中产阶级的时尚,而高尔夫球则开始在劳动人民中间流行。就像《创意阶层的崛起》一书中提过,在美国的江河上,开着汽艇狂奔的往往是蓝领,呼哧呼哧划船的往往是精英。照此说来,老彼好像成了引领潮流之先驱。事实上他的人生宝典从未收纳过“时尚”这个词汇,对他来说,不骑车等同于生命失去了色彩,他只是在简单地过自己的生活而已。
琴瑟和鸣,即使用一生的时间来演练也不见得能完成,只好在吱吱嘎嘎中,尽量不漏掉每一个悦耳的音符。祝老彼在纽约骑车快乐。
[1]作者花虎的爱人是一德裔美国人,名为彼得。这里作者戏称其为“老彼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