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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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重温姐弟情
“你说的没错。我弟弟确实长得一般,家里也穷,那又怎么样呢?”叶纤红见她越说越过份,哪里还忍得住,走过来站在弟弟前面,反问道。“你没听过莫欺少年穷吗?你怎么就敢肯定,他以后不会有出息?”
这个女人叫得出弟弟的名字,肯定打听过他的家人,所以才会说他家里穷得叮当响。
叶纤红承认这是事实,可是不代表她愿意被人这样说。
“姐。”郑兴安见姐姐来了,脸上一喜,下一刻又低下了脑袋。
自己跟女孩子在一起被她看到,还被女孩子的妈妈骂,他觉得丢脸死了。
“没事的,安安。”叶纤红强忍着想把弟弟搂进怀里的冲动,只是把手搭在他肩上,揉了揉他柔软的头发。
弟弟被人骂得不敢回嘴的脆弱模样,让她心痛。
自己小时候被人欺侮,没有人站出来护着,没想到弟弟也是一样的遭遇。
“你看看,你看看。做姐姐的这样教育弟弟,这样的家教,能培养出什么好人?”祝妈妈听到叶纤红的话,刚刚压下的火又上来了。“还说莫欺少年穷,你真以为你弟弟将来会发达啊——”
“我自然知道。我弟弟肯定前程似锦,比你想像的都要好。”叶纤红哼了一声,霸气地说道:“——今天我把话放在这里,现在你们瞧不起,将来你们就会高攀不起——”
“高攀不起?”祝妈妈鄙夷地笑了。“你知道孩子她爸是谁吗?你以为再过几年,你们就能出人头地?”
“我没兴趣知道她爸爸是谁。”叶纤红有重生的优势,自然有底气这样说。“看看你的素质,他最多是一乡之长吧?”
扫了一眼那个傻掉了小姑娘,叶纤红警告中年妇女:“还有,不许再来找我弟弟的麻烦,否则我不会放过你。”
说完,她懒得跟这个势利的女人啰嗦,拉着弟弟就往回走。
她算是看明白了,那个女人来学校堵人,不是因为担心女儿早恋,而是因为那个对象是弟弟。
这种被人看轻的滋味很不好受,也刺激了叶纤红的傲气。
她有重生这个优势,如果几年后,还不能改变命运,将这样的小人物踩在底下,那她不如一头撞死算了。
“姐。”郑兴安被叶纤红拉着走,低着头没敢吭声,见姐姐脸色变幻,非常担心,忐忑地叫了一声。
刚才发生的事,实在太丢脸,郑兴安担心姐姐会冲自己发火,没想到她不但没责怪,反而处处维护自己,这让他非常激动,眼睛酸酸的想流泪。
被弟弟一叫,叶纤红冷静下来。
青春期的男孩子特别敏感,今天的事对弟弟是个打击,她就算劝,也未必有效果,只能转移他的注意力,让他自己走出来。
“对了,姐给你买了个随身听,你看喜不喜欢?”叶纤红掏出机子,递到弟弟手里。“以后上学放学,可以听英语磁带,也可以听听歌,不会无聊了。”
前世的自己,因为小时候的遭遇,性格变得阴晴不定,难以相处,直到三十多岁,才慢慢调整过来。她不希望弟弟也变得这么偏激,影响到以后的为人处世。
“我太喜欢了,姐。”见姐姐像变魔术一样,拿出一台随身听,郑兴安的眼珠子一下子瞪大了。
班上好多同学有这个,他早就眼红了,只是家里穷,买不起,他不敢开口要。
没想到姐姐会送自己一台,想到以后可以随时听自己喜欢的歌了,郑兴安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,刚才的不快早被他抛到了脑后。
小心翼翼地接过来,将它挂在自己的皮带上,戴上耳机,轻轻按下开关。
见弟弟喜欢成这样,叶纤红咧开嘴角,扬起一个大大的弧度。
“哇,这音质实在太好了。”郑兴安原以为姐姐会随便买个便宜货送给自己,所以当耳机的声音传来时,他惊呆了。
那高保真的音质,加上蒋建辉随机带来的正版磁带,让郑兴安听得如痴如醉,他兴奋地拿下一只耳机,不知道如何向姐姐形容自己的惊喜。
下一刻,看清上面的牌子,他傻掉了:“姐,这是正版的爱华啊!难怪音质比祝郁的索尼都好。听说这个牌子最便宜的也要一千多,你哪来这么多钱?”
“你别管。”叶纤红没有过多解释,只是搂搂他的肩让他安心:“反正是姐送你的,放心用好了。”
弟弟就在身边,她感觉心里满满的。
“哦。”姐姐说得这么肯定,郑兴安也安心了,把耳机塞回耳朵,继续听他的歌。
两人到家的时候,已五点多了,妈妈正在做晚饭,爸爸也下班了,在灶下烧火。
“爸,你快看,这是姐给我买的随身听。”郑兴安急着想分享自己的喜悦,他冲到灶下,拔下一只耳机塞到父亲的耳朵里,“你听听,是不是特别好听——”
“是好听。”郑建国宠溺地望着难得兴奋的儿子,黝/黑的脸上露出憨厚的微笑,连连点头道。
“这是爱华牌的呢!是最好的牌子,比索尼松下的还要好——”郑兴安喋喋不休地解释,因为兴奋,管不住自己的嘴巴,成了话唠。
“哦。”郑建国一听,吃了一惊。嘴里叮嘱道:“那你要小心点用,别弄坏了。”
抬头望了女儿一眼,心里暗暗担心。
他只是性格木讷,人并不傻。知道女儿耳根子软,容易被人怂恿,担心她花冤枉钱。
女儿工作后,有她的工资贴补家用,家里稍微宽松了些,他希望女儿嫁人前,能再帮家里几年,等儿子毕业,会赚钱了,家里就轻松了。
只是姑娘不是亲生的,这些话只能想想,不能说出来,还是叫她妈开口比较好。
“我知道。”郑兴安快乐地应道,又拿去给妈妈听。
叶妈妈嫌他烦,挥手赶他走,“去跟你姐玩,我要炒菜,别沾了一身油。”
叶纤红一直觉得弟弟的性格像爸爸,内向木讷话少,第一次发现他居然能这么闹。
看来以前误会他了,弟弟安静,并非天性如此,只是因为自卑,也缺乏安全感,所以习惯把喜怒哀乐藏在心里,给人感觉非常沉闷和无趣。
晚上吃饭的时候,桌上多了碗卤猪头肉,切得薄薄的片,拌了葱花和香油,特别馋人。
叶纤红猜测是爸爸知道她要回家,特意买回来的,心里感动,却没有说出来。
见弟弟吃完妈妈夹给他的肉片,想伸筷子过去又忍着的纠结模样,特别难受,将那碗猪头肉放到弟弟面前:“安安你多吃点,男孩子要多吃肉,才能长得高。”
“哦。”心事被姐姐看破,郑兴安有点脸红,但是肉真的很香,他好想吃,也就顾不得面子,夹了一筷子放到碗里,满足地大嚼起来。
“小红你也吃。”叶妈妈夹了几片放到女儿碗里。“别光吃茄子。”
女儿今天的表现,让她特别欣慰。
以前女儿性子拧,有时候爱跟弟弟较真,不懂得体谅大人的难处,现在看她只吃面前的茄子,把好的留给弟弟,她又心疼起来。
“我没关系的。”叶纤红对妈妈笑了笑。“我长得够高了,吃多了肉还怕长胖。”
“你这么瘦,怕什么胖。”叶妈妈白了女儿一眼。
第十一章寻常的夜晚
吃完饭,帮妈妈收拾完桌子,叶纤红被弟弟叫住,要她辅导作业。
爸爸趁晚上的空余时间,劈了一根/毛竹,要编一只竹篮。
家里篮子不少,只不过大的大,小的小,不适合妈妈摘茶叶用,他想编一只能装十来斤茶叶的中型竹篮。
妈妈拿了勾针和毛线出来,开始钩围巾。
叶纤红原本以为妈妈是给自己织围巾,还夸她手艺不错,围巾织得很时尚。
听说是乡里有户人家发下来的手工活,织好后供给上海一家工厂,款式也是他们提供的,叶纤红非常惊讶。
在她的印象里,要到二千年前后,中国加入wto之后,外贸企业兴起,才有大量的手工产品,交到农村大嫂大妈手里。
没想到这么早就有人在做了。
看妈妈手里钩了一小半的围巾,款式几乎不输于二千年后的款式,叶纤红觉得自己小看这个时代了。
或许自己前世,眼睛只盯着身边一个小圈子,看不到大势,所以才会那样以为吧。
一时有点彷徨,自己做为重生者,到底应该从何处入手,才能既不用大量的本钱,又能尽快赚到钱。
问妈妈要了备用的勾针,叶纤红边注意弟弟写作业,边快速动起手来。
前世的叶纤红,对于穿着打扮,花了不少心思,不管编织还是裁缝,她都拿得出手。甚至理发盘发、化妆、美容这些,她也学过不少。
叶妈妈见女儿动作这么快,担心她勾错花纹,要过来看了看,见全部正确,而且线的松紧,比她勾得还要均匀,非常意外。
“小红,你跟谁学的勾针?”叶妈妈好奇地问。
她记得自己没教过女儿啊。
“就是宿舍有同事在织,我没事也学了学。”叶纤红笑着答道。
“哦。”女儿这么懂事,叶妈妈非常高兴。“女孩子多学些手艺好,可以少花钱就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。将来结了婚,买了电视机和录音机,还可以勾些罩子,不用花钱去买了。”
叶纤红点点头。
妈妈的观念代表着大多数家庭的想法,那些东西虽然早落伍了,没事勾些玩玩也不错。
见爸爸已将竹子批成一条条小指粗的薄片,准备编篮子了,叶纤红笑着说道:“爸,你用这么宽的竹片编篮子啊——”
“粗吗?”叶爸爸拿起来看了看,疑惑地问:“一直是用这么宽的竹子编的啊!”
“我觉得太粗了。”叶纤红看了看家中其它篮子,确实都这样,又道:“爸,你可以把竹片批得再细一点,这样篮子看起来会很精致,妈妈拎着也好看。”
“这个容易。”叶爸爸是个疼老婆的男人,见女儿说的有理,想了想,拿起篾刀,将竹片剖成了三份,这样确实细了。
一般来说,家用的篮子,普遍做得粗糙,只有婚庆用的春篮,因为是用来装礼担,才会编得特别精细,还要刷红漆,看起来像工艺品。
见爸爸不嫌自己指手划脚,很快接受了自己的意见,叶纤红心里欣喜。索性站到他身边,对篮子的形状也提了意见。
“你说的是编杭州篮啊!”听女儿一描述,叶爸爸马上反应过来。“这个容易。”
说完,叶爸爸拿起几片粗厚的竹片,用脚踩住,细竹丝缠上去,很快就打好了篮底。
一家人坐在明亮的灯光下,每个人都用心做着自己的事,虽然没有娱乐活动,依然其乐融融。
叶纤红手脚快,织完两条围巾,妈妈才完成一条。
“到底是小姑娘,手脚比我利索多了。”叶妈妈看着女儿面前两条围巾,感叹道。
“织一条多少钱?”叶纤红好奇地问。
“五毛。”叶妈妈答道。“这种款式简单,给的钱少,另一种比较复杂,八毛一条,我没有拿。”
“工价不低啊!”叶纤红非常惊讶,她以为最多三毛钱。以她的速度,一天不停地织,至少可以织二十条,“那我在家织围巾,一天也能赚十块钱,比工资都高了。”
“那是你动作快,我一天就算不做事,也织不了十条。——一天到晚勾围巾,眼睛都酸死了。”叶妈妈白了女儿一眼,似乎怕她三心二意放弃工作。“再说这个活也不稳定,谁知道哪一天接不到了,哪有上班好?天天干八小时就行了。”
这倒也是,勾针是精细活,年纪大的人,盯着线久了,眼睛也吃不消。
叶纤红只是发发感慨,自然不会傻到丢了工作去赚这种辛苦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