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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十三的手看上去大,却很灵巧,很快就把衣服弄整齐,又用大狗勾一样热切天真的眼神看着微生尘,向主人讨赏乖巧样。
你...你里面穿这个衣服真好看。
大狗勾非常没有眼色的由衷赞美。
这是我学了好久才织好的,跟着大当家的混了这么多年,本来以为一直不会有人穿了。
黑皮男生暗色的脸上竟然硬生生显出两块红晕来,手指也娇羞地交缠在一起,扭扭捏捏,看上去违和又可笑。
你织的?!
经过宴轻权刚刚的自毁行为,微生尘都快忘掉在他面前因为这块小布料的丢脸事件了,没想到始作俑者竟然以这种方式出现在他面前。
他看看身材高大的凌十三,视线着重在他长而有茧的手指上停留了数秒。
无法想象这样一个一脸凶相的男人捻着绣花针穿针引线的场景。
微生尘感觉贴身的冰丝裀都有些发烫。
一直生活在工业化时代,他都快忘记被埋没在故纸堆里的古老时代是怎样衣食住行的了。
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并非一句空话,现在触手可及的东西曾经都是靠人力慢慢磋磨的。
粗糙滚热的指腹碾过针划过线,细得透明的冰蚕丝逐渐成型。
有力的指骨握住杵柄,把嫣红芬芳的鲜花捣烂,挤压出汁水,萃取姝色。
别人曾经用指尖划过的每一寸布料,此时和他紧紧相贴。
隐约的,周身似乎都被侵染了。
可热切的大狗勾觉得这还不够,他想要有更多的标记,明目昭彰的宣布小新娘的所有权。
我娘之前说了,男人就要好好耕地织布洗衣做饭,这样才能娶上媳妇,织出来的第一件衣服也要给媳妇穿。
说到这里他才感觉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,不敢和小新娘对视,只是一直盯着自己脚尖看。
他不敢说什么其它的话,只能涨红脸再补充一句。
这...这就是我织的第一件衣服了!
听得微生尘差点厥过去,他一个男孩子去哪里给土匪找个媳妇啊?
这个寨子里一位女性也没有,难怪之前土匪还要抢亲,现在发现他是个男的,该不会恼羞成怒吧?
我要睡了,你快出去吧!
微生尘一穿好衣服就推着凌十三往门口走,趁着土匪没反应过来抖着手回屋想办法。
比起凌十三来说他的力气不算大,但是感受到小新娘的热情与亲昵,软软的小手透过布料也难以抹去的甜美触觉,简直让凌十三整个人都软下来。
后果是他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推出去,门关了之后还听到里面啪嗒落锁的声音。
大狗勾表示他很忧伤。
......
微生尘本来就打算逃跑,没想到被宴轻权撞个正着,还连着凌十三也来凑热闹。
现在他独自坐在床上开始思考对策。
他在松软被子上画了两个圈圈,一个代表原主生活的蓬安村,另一个则代表他现在所处的清风寨。
之前考虑实在太不周全,他对周遭环境一点也不了解,贸贸然逃出去肯定会马上被抓回来。
如果真的被抓住之后,那他自由的机会将会更少,已经警惕的土匪会更加严密的监视他。
根据之前土匪的表现来看,他们似乎是有组织有纪律的,领头人也很明显带着温文尔雅的书生气质,风度仪表甚至还有些贵气。
或许可以稍微和他们商量一下,既然抢错了亲就把他放回去,这样也方便调查蓬安村的秘密。
微生尘打定主意在床上坐着,他知道每天晚上宴轻权都会来敲门跟他一起共用晚饭。
果不其然,到那个固定时间门就被敲响了。
微生尘有些雀跃地跳下床跑去开门,仿佛已经看到自己得到自由回家的场景。
然而原本洋溢在脸上的喜悦神情,却在开门看到凌十三的时候忽一下散开。
许是因为期望一瞬间落空,微生尘的语气里带着自己也没察觉到的冷淡与不耐烦。
怎么是你?
微生尘的意思是平常都是宴轻权托着案板来找他吃饭,而不知道这次为什么换成凌十三了。
但听在凌十三耳朵里却是另外一番意思,他不由分说走进屋子里,眼睛在床上被微生尘拱出来的小洞上转了一圈,把木案放在桌子上。
他拎着椅子凑到微生尘跟前,因为身量很高,即使是坐着也可以很轻松的把毛茸茸的脑袋搭在小新娘的肩膀上。
微生尘身上很香,而且不止是山野里特有的那种林木皂角的清香,还有他本身绵密缠柔的气息,吸进去浑身几乎是令人上瘾的麻痒。
凌十三脑子里一瞬间空白,像是被一股电流击中,沉醉在甜腻的温柔乡英雄冢里,简直把之前已经打好腹稿的逼问小新娘的说辞忘得一干二净。
只是顺从本能的将头更深的埋下去,像是小时候对娘亲的依恋。
他之前在心里恶狠狠想过自己会怎么做。
会在小新娘耳廓边上冷森森的吹气,咬住下面小珍珠一样的软肉,坏心眼的用牙齿不轻不重地摩擦,让那小小的柔嫩白珠软得化在大狗的尖锐齿缝之间。
这时候小新娘一定会怕得动也不敢动,吓得叫都叫不出声来,只能抖着身子靠在他身边,让他扶着窄细的小腰,不然失去支撑之后就会软得滑到地上。
小新娘细细呜咽,澄澈眼睛里细碎的星光被揉碎了掉到鬓发里去,被他一寸寸吞吃入腹。
黏人的大狗忽然兀自笑出声来,粗重的喘.息逗得微生尘脖子直发痒。
你干嘛呀?
小新娘把大狗勾推开,坐在离他很远的另一侧桌子上,皱着眉头问凌十三。
在被推开的瞬间,凌十三一下子从幻梦中惊醒。
小新娘眼睛里有责备和不解,修齐的眉毛拧起好看的弧度,尖细雪白的小脸气得有些鼓。
没有化在嘴里的白糯珍珠,没有楚楚可怜的无谓挣扎。
可是鲜活生动娇气暴躁的小新娘才是更好看的。
不是细声细气奄奄一息的虚弱幼崽,是爪牙没长全的虚张声势的奶猫。
不是枯红焦萎的花瓣,而是含娇靡艳带尖刺的血色蔷薇。
具有无伤大雅的攻击性,却不足以保护近乎邪佞罪恶的美貌。
只能被宠着护着,握在掌心。
凌十三盯着自己手心缓缓收拢,脸上还是很温和的笑。
今天大当家的有事,我来陪你吃饭。
他圆而亮的眼睛显得很真诚,小心翼翼的瞧对面小新娘的脸色,看上去似乎有些受伤。
你是不高兴了吗?
看他这副委屈样子,微生尘是生不起来气了,好端端一个土匪能对人质做到这种地步是真让人没话说。
然而系统剧情介绍里没对清风寨有只言片语的描述,而凌十三不仅名字起得极为草率,而且貌似身份只是宴轻权手下的小喽啰,路人甲中的路人甲,大概只能算是背景npc。
微生尘去够案板上的菜肴,被另一个人的手臂拦腰截住。
凌十三把小新娘抱起来安置在自己旁边的椅子上,顺手扯扯对方凌乱的衣襟,颇有种养成系的成就感。
他很殷切的布菜,就连碗筷都整齐放在小新娘伸手就能抓到的地方。
微生尘累了半天,早先只吃过一碗粥,当下可真是饿极了。
寨子里的饭菜并不精细,但胜在实在,浓油赤酱大鱼大肉,味道很足。
微生尘从前一日三餐都遵循营养师设计的食谱,丁卯不差,营养均衡又清淡健康。
明明吃得都是经过精心烹调的上品食材,却总觉得差点什么。
他夹了块裹满酱汁的糖醋小排,从筷头到瓷碗里拉出一道琥珀色的线来。
微生尘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把小排送进口里,舌尖被滚热的酱汁覆盖,感到疼痛发麻的同时,醇厚的香气忽地激起味觉细胞的兴奋。
粒粒分明的米饭似乎也沉醉融化在酸甜咸适中的酱汁中,朴实宽厚的肉块在被碾碎时迸发出摄人的香气。
四喜丸子的肉馅剁得极碎,经过长时间的高温烹制,用筷子就能很轻松的掐起一坨肉来,不用牙咬,只要那么一抿就会滑糯糯化在嘴里。
他吃得忘我,两腮鼓鼓的还不忘把菜往自己碗里夹,一抬头看见凌十三端坐着呆愣的看自己。
七呀,泥怎么不七?
微生尘小手一划桌面,忙里偷闲邀请凌十三同食。
比之前的好七很多。他补充道。
我娘说的真没错!凌十三感叹。
微生尘脑袋一偏:?
只要我学好洗衣做饭织布种田,就能讨到漂亮媳妇。
这都什么跟什么啊?
等微生尘勉强有几分饱的时候,看见桌上的饭菜都快下去一半了。
他有些心虚的夹块小排放在凌十三的碗里。
你...你也吃点啊。
一开始还坚称自己不饿的凌十三立刻就把碗里的肉吃掉了,表情很享受的样子。
微生尘又看看盘子里的小排。
不至于这样吧?
明明他刚才只是挑了块骨头多肉少的部分夹过去的......
第38章 山鬼娶妻
等小半碗饭都进肚子之后,微生尘咀嚼的速度慢了很多,忽然想起之前要问的事情。
你们什么时候把我送回去呀?
刚刚还在傻笑的凌十三很惊讶的抬起眼睛,很不理解小新娘说的话。
你想走?
他的语气极为气足,没有一点心虚,就好像清风寨本来就是小新娘的家,一直呆在寨里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。
这个土匪虽然五官周正,但还带着几分凶相,原本看微生尘时眼睛里纯真濡慕的光芒忽地散开,显露出几分锋锐。
也许这才是他真实的内里。
是看守保护绵羊的狗,也是凶神恶煞的狼。
这个态度反倒让本来占理的微生尘觉得害怕,之前被他们对俘虏的优厚待遇麻痹,险些忘记自己还处于杀人不眨眼的土匪窝子里。
恐惧从心底油然而生,一直蔓延到全身各处。
狼吃羊,是大自然赋予它们的,天经地义的权力。
你们...不是抓错人了吗?
小新娘弱声弱气,颤巍巍用白软的小手揪住旁边人深色的衣角,以一种恳求期待的语气询问。
没抓错人,是迎亲的人不要你了,我把你救出来的。
凌十三有点委屈,自己在路上捡的人那就是属于他的,小新娘居然心里想离开他。
小新娘被迎亲队伍扔下了,他这么漂亮,还这么娇小,放在路边一定会被别人捡走,关在暗室里收藏欣赏。
小新娘脆弱又难养,如果碰上粗手粗脚的山里人,被藏在不见天日的地窖里,每天只能吃到简单的蔬菜和粗粮,就会非常虚弱甚至生病,浑身都没有力气,遇到不好的事情哭都喘不匀气。
这里很好,我们也会对你很好的,只要你不要想走,整个寨子你都可以自由出入。
凌十三说得认真,但是微生尘却隐隐听出他潜在的意思。
如果自己想跑,就很有可能会被限制自由。
那...我不走,反正走也没处去。
才怪,他一个大男人哪里不能去?自己还要去调查蓬安村背后的真相呢。
为免自己在谋划逃跑之前就被监禁起来,微生尘打定主意先顺着凌十三的话说,之后再慢慢套话探查地形。
为了保证玩家的游戏体验,怀生平台设置的人物角色通常都在剧情主线之中。
然而这次自己抽取的角色卡,炮灰属性实在过于浓郁,开局就被npc药倒绑上喜轿,再接着被土匪软禁在寨子里面失去自由,微生尘自觉手黑脸黑哪哪都黑。
之前的副本他的身份都高,即使是在帝国S大的宿舍里生活起居也有竹马照顾,这次的身份卡却只是村落的一个小小村民。
也幸亏他被那个所谓的奇奇怪怪的姐姐绑出来替嫁,不然其它人一直把他当傻子看,关在屋子里不让出去,还不如在清风寨里晃悠呢。
想到这里小倒霉蛋微生尘竟诡异的感觉一丝宽慰,又重新没心没肺的投入到快乐游戏中去。
......
副本里的世界很写实,晚上屋子里只有暗暗的煤油灯。
即使这样,寨子里的人仍然十分节约,不舍得烧油点灯,太阳刚下山不久就早早睡下了。
这是一个没有任何光污染的世界,失去了太阳的照亮,夜里几乎伸手不见五指。
在这样安眠的氛围里,微生尘晚上睡得很早很香。
一夜无梦。
也正是因为如此,第二天第一声鸡鸣之后他就早早睁开眼睛。
屋子角落蒲团上睡着的大狗刚一听到翻身声,就飞快跳上床,一下子扑到微生尘身上。
平时凌十三或者宴轻权在的时候,它是万万不敢这样做的。
它机灵得很,看得出微生尘是这里脾气最好的,就算行为上有些许过火也会被原谅。
果然,微生尘只是摸摸阿黄硕大的狗头,把小脑袋埋在厚实的皮毛之间,又拍拍它的背示意自己要下床。
阿黄谄媚的凑过去试图舔微生尘,却被主人眼疾手快制住狗头,只能委屈的哼哼几声以示不满。
然而主人丝毫不为所动,命令它蹲在地上,自己转过身去找早上要换的衣服。
乖巧的大狗勾殷勤的把鞋叼到床底下,嗬哧嗬哧吐出舌头,看上去像是在笑。
微生尘扶额,要不是知道阿黄有这个毛病,他也不至于不让它舔自己的脸。
寨子里都是熟人,因此阿黄从来没被拴过,满山里乱跑,拿大鼻子拱拱土,再随便捕捉小动物当零食吃,鬼知道在它舔自己之前碰到过什么神秘物质。
微生尘穿上鞋,走到窗前,一只亚麻色的小雀哒哒飞到他肩膀上,鹅黄小嘴点点支楞起来的衣领,很人性化的朝门开喳喳叫。
微生尘知道它是想出去了,这几天自己每天早上固定带着阿黄和小啾逛一圈。
除了好玩,其实微生尘更多是为了拿这个当理由名正言顺探查地形。
阿黄已经四五岁了,是个成熟的大狗了,就算微生尘走到再偏远的地方,它也可以根据记忆带主人回家。
可那是它的家,不是主人的家。
阿黄真的好骄傲,它在指引主人方向时获得了极大的满足感,在路痴微生尘的衬托下,他竟然有种想当导盲犬的冲动。
微生尘来寨子里虽然还不到一周,但是阿黄觉得这个漂亮的小少年是它最喜欢的主子了,他总是声音软软的叫它阿黄,摸它狗头的小手也软乎乎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