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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天,李思雨带上从集市上买来的草帽,跟张小兰,修坟,大妞几个人去山上采红果去,这边的红果,就是那种野苹果,可以想象,绝对比家苹果要小的多,而且还有些酸,不过这边的孩子们都喜欢吃。

李思雨也想过,能不能把这东西到集市上卖了,不过听张小兰他们说,这东西谁家想吃了,都能上山上采去,谁会去买?

也是,就是那富贵的人家,也不屑于吃这个野苹果,人家有的是钱买那又红又大的家苹果,所以这条赚钱的路是彻底的没有前途。

只能是采下来给自己家里人解解馋。李思雨知道,有些野果子的营养比家常的要丰富的多,家里人多吃吃这个,绝对有好处,所以每次他们叫自己过去,她都不会拒绝,绝对是立刻就加入的。

贤哥儿自然是没有让他跟过去,因为这山上都要自己照顾自己,贤哥儿要是去了,她就分心了,只想着要把小弟照顾好,别的事儿都做的不专心,所以在贤哥儿没有长大之前,也就是涂二郎上山的时候,可以带着他去一趟,其他的时间,别说他对李思雨撒娇,那是不管用的。

“思雨,我跟你说,我知道有个地方有也也葡萄呢,你跟我去看看?”

“现在这葡萄还没有好吧。”李思雨说道。

“咋没好?这山上的东西我还不清楚,你还记得我当初和我堂哥他们去捉兔子,那时候我骗你了吗?没有吧,咱们这山上,就是和别处不一样,肯定是好了。”

“那好啊,我跟你去。”李思雨想着,即使不好也没有什么,她以前也做过简易的葡萄酒,就是把葡萄给捣碎了,然后放入白糖和凉白开,密封存着,过个十天半个月的,就能喝那里面的葡萄酒了,虽然看起来浑浊,但是绝对的是正宗的葡萄酒。

那时候用的葡萄就不是怎么熟的,李思雨想着能给自家爹做几坛子,以后也能时不时的喝上几杯,既可以解馋,也对身体有好处呢。

这边的气候,李思雨真的是不怎么懂了,按说这苹果应该是夏末秋天的时候成熟吧,不过这边的红果却是这个时候也都有很多变红了,难道是因为太小的缘故?她不是研究这个的,所以真是不知道原因那。

到了山上,他们都是分拨去的,然后在约定到时候在这上山的路口集合,反正时间大家都掌握的差不多,绝对不会耽误到天黑了都不下山了。

张小兰就和李思雨一组,朝着东边出发了,路上李思雨倒是见到了许多各种颜色的蘑菇,不过她不知道有没有毒,根本就不敢采,真是有些悲催啊,这个时候的蘑菇多有滋味啊,纯天然,无污染,还鲜嫩。可惜为了小命着想,还是算了吧,她可不能那自己家人的性命来尝试。别人家可以用鸡狗实验,他们家可没有这种东西。

本来李思雨想养鸡的,不过一直都没有实现,前一段时间一直在忙田里的活儿,都没有记到有这个事儿,现在是没有买到小鸡仔,只是听说到了夏天的时候,母鸡容易抱窝,到时候可以买了种蛋,然后让这样的母鸡孵出来,所以下蛋的鸡,他们家现在一个也没有。

不过现在已经让别人家的母鸡正孵上了,估计过个二十来天,就有了小鸡。

“思雨,你看,就是这里,我没有骗你吧。”张小兰赶忙上前摘了一串野葡萄,都已经变成紫色的了,不过这可真是野葡萄,怎么说呢,比豌豆大那么一点儿,吃了一颗,味道还不错,起码不是酸溜溜的,还感觉有些甜。

“你可千万别吃这青色的,那真是能把你的牙齿都给酸掉了。”张小兰说道:“我们快点摘吧,你回去了,可以给家里人也吃一些。”

李思雨点点头,她自己本人对那红果子倒是不怎么稀罕,喜欢吃葡萄这个不假,只是这边的葡萄卖的很贵,吃不起,如今有这野葡萄,也是可以解解馋。

“你咋弄这么多?这回去放不了多久的!”张小兰忙说道。

“没事儿,我们家以前有个管事会酿酒,我看看带回去能不能做一些葡萄酒。”李思雨没有隐瞒自己的这个想法。

“呀,思雨,真的,那到时候能给我尝尝吗?我听人家说,这葡萄酒可好喝了,还特别好看,五颜六色的,是不是那样?”

李思雨笑道:“这个好喝不好喝的,我还真不能确定,有的人就不喜欢喝那个味道,至于这颜色,那可真不是,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好看。你等着,等我真的做出来了,一定请你去尝尝的,到时候你喜欢的话,我也可以送你的。”

张小兰一听,高兴了,说道:“那咱们多摘一些,你说干啥我就干啥。”

等到了汇合的时候,别人看到他们篮子里弄得是野葡萄,就说道:“你们弄这么多野葡萄干啥?这都还是没有好的呢,酸不拉唧的,放也放不好的。”

张小兰已经被李思雨说服,这事儿先不告诉大家,毕竟谁也不知道能不能酿成,要是没有酿成,到时候岂不是成了夸海口?做人那,还是低调一些的好,所以张小兰说道:“没有找到红果子,就只好用这个代替了,反正也有人喜欢吃这种酸的,都采了,丢掉那是浪费,我就偏要带回去了。”

作者有话要说:第二更,鲜花伺候!

☆、端午进城

“姐,这是野葡萄?好小啊。”贤哥儿看着那将近一篮子的野葡萄,说道。

李思雨拿了几串已经变紫的野葡萄,递给贤哥儿,“去洗干净,这种好吃!”

“雨姐儿,怎么摘了这么多青的野葡萄?”胡氏问道。

“娘,我想着用这个酿点葡萄酒,咱爹不是喜欢喝吗?”李思雨笑着说道。

“这个能酿?”胡氏有些不相信。

“我以前在书上看到过,很简单,爹都知道。就是要用点白糖。”

“这个没有问题,刚好我也准备做些粽子,到时候沾了白糖吃。”

快要过端午节了,这边也有端午节吃粽子的习惯,不过这边包粽子不用芦苇叶子水少,不长芦苇,都是用竹子叶子来包的,吃起来有股竹香。粽子里面当然不可能全是糯米,而是加了很多黄米,毕竟糯米贵而黄米便宜。

胡氏也给李思雨兄妹连个准备了香囊,上次从陈太太那边得来的布料,除了给他们自己留下做衣服,李思雨也还把剩下的都给卖了出去,毕竟这也是一种收入,如果陈太太以后老是用实物来给自己报酬的话,她还是会想办法给卖出去的,毕竟他们一家子吃喝什么的,都要钱,军户又不能做什么生意,开铺子之类的,所以顺应的,这种方法就产生了。

像可以拿自己的绣品卖,或者家里有别的东西,都可以去卖,有的军户还能上山打点野物去换东西,这都不叫做生意,所以也没有人管,但是你要真的大摇大摆的去开个店铺,那对不起,直接让你进军营里去,因为这是在做生意。违反了规定,是不被允许的。

李思雨得了胡氏的同意,就开始着手起来,先去买了两斤白糖,又去集市上买了两个陶罐,用开水洗干净了,在太阳下暴晒,然后就按照以前的做饭把葡萄给揉碎了,放了白开水和糖,又给密封,放在阴凉的地方,可以啊,没有那种密封的木桶,因为葡萄酒这玩意是木桶酿造起来,才更有味道,不过现在就这样吧,能喝就行,要求不高。

就是李存安也是心怀期待,想着喝自家女儿做的葡萄酒呢,只是李思雨自己心里也没有底儿,不知道能不能做成,毕竟环境不一样,还有这个品种是野葡萄。

“端午的时候,要举行比武?”李存安从陈百户那边得了消息,这边水少,要说端午的时候赛龙舟,那是不可能的,不过这里的兵士多,所以就来了一个比武,一个千户所举行自己属下的比武,陈百户管辖的这一片的人,也要选人过去到洪阳县城去和别的百户所的人比试。

陈百户对这个很重视,他也不想被别的百户所的人给比了下来,那样也太没有面子了。所以这段时间都是在忙这个事儿,还让李存安也做了许多事儿,像登基报名的人,还有记录等等,这百户所这边也要进行筛选。

“爹,我们到时候也可以跟着去看?”贤哥儿双眼放亮。

李存安微笑,“对,百户大人已经和我说了,到时候我们全家都可以一起去洪阳县,你们跟着陈太太就行。”

难道是那几次花样子的功劳?不过不光是这个,还应该是爹自己做的好,得了陈百户的信任了,就说那种子浸泡的事儿,李思雨也就是开始还是放在了心里,后来就是爹在关注和记录了。

甭管什么原因,只要能出去一趟,那就是个高兴的事儿,在这里都大半年了,一次洪阳县也没有去过,因为像他们这种有罪的军户,除了上面允许以外,都不能离开的太远。

胡氏把一家四口的新衣服都准备好了,端午节那天也要带上各种辟邪的五毒的配件,如手链,香囊等等。

这边还有习俗,那就是当天端午节的时候,是需要在家门口插一只砍好的艾蒿草的,听说能辟邪。不过因为他们在端午节前一天就要去洪阳县,所以就请朱氏他们代劳了。

朱氏他们虽然不能去洪阳县,不过也请胡氏帮着带点东西,而涂大嫂那边,更是高兴,因为她的大儿子涂大郎入选进去了,这次也要跟着去洪阳县,所以他们全家都要给他加油去。

像他们这种身份的,是可以自由的去洪阳县的,也没有人会说他们的不是。毕竟世世代代在这边当着军户,怎么也不可能逃跑。何况,人家还有个儿子是参赛选手呢。

涂大嫂难得的穿上了崭新的裙子,头上也插了一只赤金的喜鹊登枝的簪子,头发也用桂花油给梳了一遍,弄得涂大叔说道:“现在弄了有啥用?明儿又是跟鸡窝一样。还老来俏了!”

涂大嫂立刻说道:“我明天不会继续这样?今儿个是看咋样,弟妹,我这样打扮起来还不错吧。”

胡氏笑道:“大嫂这一打扮起来,年轻了十来岁呢,是好看的很!”

涂大嫂就对涂大叔道:“听见没有,还是弟妹说的话好,你这不懂的就别给我插嘴!”

涂大叔本来想说,这儿子去比武,和你这个当娘的有啥关系,谁会去看你啊,可是知道自己最后肯定说不过自己的婆娘,所以想了想,还是算了,好汉不吃眼前亏,这婆娘想俏就去俏吧,反正也好看不到哪里去。

因为李存安是先跟着陈百户去了,所以李思雨他们就跟着涂大嫂一家子去洪阳县,下午就收拾好了东西出发,这现在白天的天长,所以也不急着走,等天气慢慢的变凉快了再出发,涂大嫂家里有骡子拉的马车,如今夏天,也不需要弄上被子什么的,几个人坐在马车上,涂大爷,涂大叔在前面赶车,他们几个女的坐在后面,涂二郎被留在家里看家,毕竟他们家里也还有三瓜两枣的。

一路上看见那苞谷杆长的很高,入目都看不到边,风一吹,哗哗作响,涂大嫂指着这一片苞谷地说道:“这要长棒子了,那些小畜生就要开始进田里去了。”

贤哥儿好奇,问道:“涂婶子,都有什么东西啊,难道还有野猪和熊?”

“哈哈,这熊嘛现在肯定是没有了!这玩意儿啊,现在咱们这边人多,它不敢下来,野猪前几年还有人捉住过,那都得设下陷阱,不过那苞谷也被糟蹋的不成样子了,那个就是像刺猬啊,獾这些畜生,喜欢糟践庄稼,还有就是怕蝗虫,这蝗虫来了,那就不得了,这几年还好,听说这蝗虫最喜欢吃那稻子,也不知道是不是有这个事儿。”

胡氏道:“是有这个事儿,以前京郊那边,蝗虫过境,直接就颗粒无收了,最后还减免了税,才让人过的下去,就是那样,也很多卖儿卖女的。”胡氏记得那一年,自己也买了好几个丫鬟和小厮呢。天灾人祸,最是要不得的。

“还是京里面好啊,有啥灾祸,皇上他老人家立马都知道了,像我们这个地儿,就是一点儿粮食也没有,到了京里面,都叫大半年过去了,那日子就不好过了,不过像咱们这些军户呢,好歹上面还能发一发那保命的粮食,这附近的农户呢,真的只能是卖儿卖女,或者到外面去乞讨了。

唉,瞧我,说这个干啥,没有得让人心里不舒坦,明儿个,要看看我们大郎呢,咱们大郎肯定是能赢!”

贤哥儿也说道:“大郎哥可厉害呢,我们都知道!他一定能打败别人的!”

“好好!等你大郎哥赢了,到时候让他请你在县城里的馆子里吃上一顿!”涂大嫂豪迈的说道。

这最后的赢家是有彩头的,反正至少不会寒碜,而且这荣耀也绝对不是金钱能衡量的。要不怎么涂大嫂一家子都快要全家出动了?可不就是这个原因?

涂大叔甩了一鞭子,骡子跑得快了起来,带来了风,感觉一点儿也不热。

为了看涂大郎的比武,涂大嫂一家子还专门在客栈里定了两间房子,而李思雨他们则是找到了陈太太说的那个地址,看见是个不大不小的四合院,胡氏上前瞧了一下门,就有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把门打开,看见李思雨三个,就笑道:“是李先生的家人吧,快请进,我们太太出去了,一会儿就回来。”

原来这个地方是陈太太在县城买的一个院子,不过因为陈百户不在这里任职,所以平时就看门的一家子住在这里,这次陈太太过来,还交代了李思雨她们也要过来的,房间早就准备妥当了。

那小丫鬟的爹娘也跟着过来了,笑着把他们几个迎进了院子里,“太太去姨太太那边了一趟,等会儿就回来,太太说,你们来的时候,肯定没有用晚饭,让我们准备,还请李太太等一会儿,我们立刻就上菜。”

胡氏道:“陈太太太客气了!”

然后洗漱,等洗完后,就坐在桌子上开始吃饭了。

☆、巧遇

洪阳县的伙食确实不一样,他们吃到了久违的鲜河鱼,要知道这肃州少雨,鱼直接是个少见的玩意儿,有的人一辈子都没有吃过一条鱼呢,这可不是传说。

陈太太能用鱼来招待他们,可见是用心了的。

胡氏和李思雨都把肥美的鱼肉给了贤哥儿,别的菜也很好吃,等他们吃完了饭,过了有一盏茶的功夫,陈太太就和小丫鬟吉祥回来了。

“刚才去我妹子那里去了,你们别见怪!“陈太太笑道。

胡氏也笑道:“陈太太哪里的话,是我们累的陈太太不能去官舍和陈大人住一起了。”

陈太太让吉祥去端了点心,李思雨带着李思贤下去了,毕竟长辈们说事儿,他们在一边听着,也是不符合礼数。

李思雨知道陈太太是要和娘说那花样子的事儿,毕竟这个事儿吧,双方都是清楚的,但是都没有哈好坐下来谈谈。

按照陈太太现在的意思,是不会说什么拿分红分给李思雨的,这一点儿李思雨根本就不会朝那边想,不过陈太太毕竟还要和李思雨的娘说些什么,至于这内容是什么,她也猜不着。但是也是尊重李思雨一家子的意思。

后来去睡觉的时候,胡氏对李思雨说道:“陈太太人倒是比那些人强多了!对了,这次你二伯母他们也跟着过来了。“

胡氏说的二伯母是指周氏,李存海的妻子。

李思雨想了想,这姜副千户也在这洪阳县,他们能过来也是正常的事儿,不过想着这周氏两口子送给姜副千户的小妾,倒是好本事,到现在还能影响这姜副千户?

果然是人和人不同吗?

她在这边也不至于那么受宠,要不然二伯父李存海也不至于把人给送出去了,到了姜副千户的手里,算是发扬光大了。

只能这么想啊,不然想这件事是很龌蹉的事儿,那就会心情不好了。

李存海和周氏两口子现在连陈百户都不喜欢,可是因为上头有这个姜副千户照应着,也有些存心巴结的人,上赶着和他们交好,这也是避免不了的事儿。

李思雨一家子能不和他们牵扯就不和他们牵扯。

不过有个赵氏在,好像为了显摆和周氏等人关系好,就在背后说三道四的,他们听了也就当是赵氏在胡说八道好了,过日子是自己过的,要是每天都纠结这些事情,那这就活不下去了。

第二天,大家都是打扮了一番,跟着陈太太去了那练武场专门给人看比赛的地方,在那边和涂大嫂他们汇合,当然也看到了周氏带着几个姑娘也过来了。

周氏微笑着和胡氏等人点了点头,因为有陈太太在,周氏也屈膝行了礼,然后看见周氏被一个穿着打扮都很秀丽的丫鬟给领到了别处去,陈太太的脸色很不好看,而李思雨见到李思巧等人高抬起了下巴,很是昂首挺胸的从李思雨前面走过去了。

涂大嫂说道:“这都啥人那,小母鸡都没有她们那样,人家小母鸡那样,是因为生了蛋,她们干啥啊。”

陈太太扑哧一声笑了,说道:“涂家的,你说话还是这么有意思。”

“陈太太,我这人那,就是喜欢说实话,本来就是这样,也没有说错。”大家爱谁不知道谁啊,这些人,干着那种事儿,还觉得很是有德行是吧,人家躲都来不及,他们生怕别人不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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