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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天亮了,他必须回到令人窒息的皇宫,去参加无趣的舞会。
令他惊喜的是,舞会上他再次看到了他心爱的天鹅,对方穿着一袭黑衣,还是那样优雅迷人。
他想上前,可天鹅却一副不认识他的样子,转头与他的母后亲热起来。
王子彻底崩溃了。他心碎了,这世上最后一点他在乎的也离他而去。
回到卧室,王子卧在高床上,痛苦地伸出手,够着幻想中的天鹅,以期得到救赎。可天鹅最终没能再次英勇的出现,他被群鹅攻击,在音乐的最高潮伤痕累累地倒下,而王子也在其后垂下了那只求助的手。
皇后发现儿子死去后悲痛欲绝,而象征幻境的镜子里,王子被天鹅抱在怀中,灵魂终得安息。
幕布合拢,心情还在震荡中,观众席陆续响起一些掌声,到幕布再开,一众舞者谢幕,恢复心神的观众已是掌声如雷,久久不歇。
去往停车场的路上,我的心情仍没有完全恢复,脑海里充斥着王子与天鹅的身影。
一切美好不过幻觉,冰冷压抑才是残酷的现实。
幻觉里,天鹅爱着王子。可现实里,他根本不在乎他。
黑格尔看来,悲剧是文字艺术的最高峰,而叔本华则认为音乐才该站在美学的顶端。那结合两者,今夜这部悲剧色彩浓重的芭蕾舞剧,可说是艺术的极致了。
刚发动引擎,商牧枭的电话就来了。听声音有些醉意,周围也很嘈杂,应该是生日派对还没散。
“老师,你来接我吧……”他声音拖沓,隔着电话都像是能闻到酒气,“我喝酒了,开不了车。”
我看了眼时间,已经要十二点。
“你在哪里?”
他报了个地址,正好离大剧院不远,开过去最多半小时。
“你等等,我大概半小时后到。”
他莫名笑起来:“好,我等你。”
静了片刻,谁也没挂。
我索性连上车载蓝牙,边开车边与他讲话。
“你怎么喝这么多?”
“他们一直灌我。”他似乎是换了个姿势,传来一阵衣服窸窣声,“其实也就喝了两三杯,但其中一杯不知道混了几种酒,喝的时候就觉得很恶心,现在还有点想吐。”
“酒怎么能混着喝,你们也太胡来了。”
“是他们胡来,我很乖的。”
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聊了一路,快到地方时,手机那头忽然响起整齐划一的倒计时。
“10、9、8、7……”
我和商牧枭一时谁也没再说话,等倒计时到最后一秒,我先开口:“圣诞快乐。”
他过了会儿也道:“圣诞快乐。”
酒吧就在前方,我靠到路边打亮双闪,道:“我到了,你出来吧。”
商牧枭“嗯”了声,没有挂电话,但也没再出声,听动静应该是正拿着手机往门口走。
“欸,你要去哪儿?想趁机开溜啊?”周言毅的声音突然出现。
商牧枭很有些不耐烦:“溜个屁,回家睡觉。让开。”
周言毅惊讶道:“这么早?现在才十二点耶?你不是和谁约好了吧?难道是……北芥?你还真下得去……”
电话到这里断了。
大概过了五分钟,商牧枭才从酒吧推门而出。
他一坐进来,车里便满是酒气。
我将车里备着的矿泉水递给他,他接过了,却不喝,只是贴在脸上。
“好热。”他扯了扯毛衣领子,开了点窗,而我很快又将窗户升起。
他拧眉看向我,脸颊微微醺红:“你干什么?”
我关掉暖气,道:“吹冷风容易着凉,我把空调关了,等会儿就不热了。”
他盯着我,好像我脸上突然长了花,认真地上下打量起来,很久没说话。
我只当他醉汉行为,没理他,照样开车。
“北芥,有没有人说过,你很适合哭?”他抬手就摸我的脸,指尖搓揉着眼角的位置,“你哭的时候,特别好看。”
我耳朵微微发烫,打开他的手,呵斥道:“别闹。”
喝醉的人永远不会觉得自己在闹。你越是让他别闹,他越是闹给你看。
“每次你一哭,我就会特别奇怪。”他索性凑上来,不再用手,而是用他的唇碰触我的眼角。
他的唇干燥而柔软,隐隐的带着一股浓烈的酒香。
“既想让你哭,又不想让你哭。”说罢,我感觉自己眼角湿漉漉的,竟是被商牧枭舔了一下。
我偏头避让,很有些招架不住:“你别……”
“闹”字还没出口,他转战到我耳廓,又是吻又是咬,粘人得不行。
我紧紧抿住唇,不再说话,怕一张嘴就发出什么奇怪的声音。
还好深夜车少,集中些精神倒也顺利开回了家。只是下车时,右边那只耳朵已经被商牧枭啃得又湿又烫。
停车库里不知哪里来的风,吹得人鼻头都发麻。
商牧枭下了车反倒安分下来,进电梯也只是静静靠在一旁闭目养神,不知是不是冷风一吹酒劲上来难受。
怕他吐,一到家我便让他先去洗澡,自己则进厨房替他冲醒酒汤。
等汤冲好出来一看,却发现他躺在沙发上,胳膊遮着眼一动不动。
“商牧枭?”我将盛着醒酒汤的杯子放到茶几上,推了推他肩膀,“喝了醒酒汤再睡。”
推了几下不醒,我刚要收手,他就像生了第三只眼,脸上胳膊动也没动,另一只手却一把攥住我的手腕,将我扯到了他身上。
“啊……”我姿势有些狼狈地摔向他,下身因为无力不断往下滑。
他终于挪开胳膊,看着我的眼里闪过一丝奇异的,类似亢奋的情绪,一把托起我的下身,让我趴在他身上。
他轻声道:“老师,我胃疼,你帮我揉揉吧。”
说着抓过我的手往下,按在了绝不是胃的地方。
作者有话说:
男版天鹅湖我好几年前看的了,这个之前一直有巡演的,大家有机会可以去看下现场版。目前的话,b站的2012年那版完整版是个好选择。
第29章 狗恋香,人趋色
他的身体很热,透过衣服都能感受到的热。
我被他禁锢在身前,无法挣扎,不得进退,只得一点点跟着他发热发烫,呼吸粗沉。
欲望本就寻常,若非持戒僧人,世人都无需避讳。我当然也有欲望,只是无法通过这具残破的身体宣泄。
追求精神之爱,倡导探寻美与善的真谛,不过分执着于欲望的欲望,是柏拉图的爱情观。
这种爱情固然珍贵,但所谓“食色,性也”,趋色是人类本性,弗洛伊德甚至将它视作人类社会最原始的驱动力。一旦陷入爱情,人类便都成了酒后醉汉,没有什么理智可言,完全被癫狂的欲望控制,将自身交于本能。
……
我们在沙发上歇了许久,商牧枭不住抚摸我的脊背,两个人的心跳仿佛合二为一了,急促过后,慢慢趋于平缓。
到底是年轻人,商牧枭比我恢复得快些,抱着我坐起身,从一旁抽过纸巾,替我一根根擦起手来。
我静静靠着他,既觉得别扭,又觉得这样相互依偎的感觉很好。
“我有东西要送你,就在床头柜的抽屉里,蓝色的盒子,你自己去拿吧。”我推推他。
“你还给我准备了礼物?是什么?”他像小狗一样蹭着我。
我有些痒,笑着想躲,被他箍住腰又拖回来。
闹了一会儿,他放过我,起身走进卧室,没一会儿便拿着那只蓝色丝绒盒出来了。
“不会是戒指吧?”他晃了晃盒子,想听里面的声音。
我整理着凌乱的衣服,闻言抬头:“你更想要戒指吗?”
他看了我一眼,笑而不语。
回到我身边,他打开盒子,看到里面是一枚星形耳钉时,露出诧异的表情。
“这是……”他拿出那枚耳钉,举到面前细看。
手工制品到底不能和大牌工艺比,制作痕迹相对明显,也不够精致。
他瞥了眼我的手指:“你亲手为我做的?”
我缩了缩指尖,轻轻点了点头。
“嗯。第一次做,做得不太好。”
他将耳钉递到我面前。
我没反应过来,只是茫然看着他。
“给我戴上啊。”他又往前递了递。
“哦,好。”我忙接过耳钉,小心穿进他靠过来的耳洞里。
堵好耳帽,我退后看了看。
银色其实不太衬他,五角星嵌钻的款式也太土气了些,若非有他脸撑着,这实在是件很失败的作品。
“算了,脱下来吧,不好看……”
我想将耳钉取下来,他按住我的手,不让我动。
“送给我就是我的了,我自己不取下,你也不能乱碰。”
他都这样说了,我当然也不好再强迫他取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