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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六章饭毒计
天水阁深秋的早晨,清爽而甘美。
穿过重重亭台楼阁,只见一位嘴角含笑身姿婀娜的少女,正端坐着对水梳妆。
蒙蒙薄雾中,纤纤玉手时而滑过青丝,时而拂动湖面,这满是风情的样子,悄悄撩动了水中一只成年癞蛤蟆的心房。
——对于常年不见异性的它而言,此情此景,宛如武侠里仙女惊艳出场,震坏了久居深山的傻小子。
“好妹妹,怎么这么早就起床了?”
不远处似笑非笑的声音,迅速打破癞蛤蟆的花痴幻像。
伴随着脚步声,天水阁众生物公认“吃人不吐骨头,吃青蛙不吐皮”的邪恶美男陆子筝,捏着他的兰花面具闪亮登场了。
“昨晚上做噩梦,没睡好。”少女叹气,随手将一只小石子丢进湖里。
——呱呱!
癞蛤蟆意外接到了少女丢过去的石头,幸福的当场晕厥,在湖里翻起雪白的肚皮。
“呀!被我砸死了吗?”少女吓一跳,纳闷自语,“可是我也没怎么用力啊……”
“我看多半是胆子太大,把肚皮撑暴了。”
扫一眼湖中的“尸体”,陆子筝长眉微挑,话里有话。
感觉到凌厉的杀气扑面袭来,一个货真价实的青蛙跳,癞蛤蟆翻身而起。
——不好,被这个邪恶男看破居心了!
——美女,俺打不过他!咱俩就此别过,后会有期!
依依不舍看一眼少女,癞蛤蟆心中充斥着属于离别的柔情。
“好奇怪,你看它一眼它就立刻活了……”少女纳闷不解,转头看向陆子筝,“莫非你有医治动物的本领?”
陆子筝笑而不答,挑高眉,静默。
——美女,他怎么会医治我们呢?他只会欺负我们,吓唬我们,烹煮我们!
——你千万不要被他的外表所欺骗啊!我们族里的母癞蛤蟆就是这样被他拐走的!
癞蛤蟆愤怒了,一蹦三丈高,边蹦边回头,嘴里不忘高声呱噪。
“……真欢快。”
少女望着它远去的背影,下了评语。
“我已经很久没见过蹦的这么高的癞蛤蟆了,它看见你一定很高兴。”
我们早熟的癞蛤蟆君,有口难辩,只好流着心酸的泪默默跳走了。
——农妇,山泉,有点冤,这是秋季属于癞蛤蟆忧郁的爱情。
“……很少见你对镜贴花黄的样子,莫非是红鸾星动?”
陆子筝将视线拉回来,静静落在清乔膝上。
“你不是对蝠儿说我又傻又丑嘛?”清乔白他一眼,“我要为自己正名!”
“……这不是我送你的簪子。”慢悠悠俯身,他弯腰捞起她膝盖上的一抹耀眼金黄,“我送你的那根呢?”
“既然有毒,怎能随便放?”清乔忙着梳理绞在一起的乱发,头也顾不得抬,“为防意外,我都好好收着呢!”
陆子筝闻言蹙眉。
“这根破烂玩意儿究竟是谁送的?”
迎着明晃晃的日光,他将簪子放在手中,眯着眼翻来覆去的看。
“居然刻着百鸟朝凤,想来一定是大富大贵之人?”
“切,百鸟朝凤有什么用?又重又大,我带这个,本质上就一金叉娘娘,累死我。”
清乔没好气别嘴,伸出手欲将簪子夺走。
陆子筝稍一侧身,轻而易举避过。
“莫非是段玉?”他转头看她,声音冷冽,眼神尖锐。
“怎么可能?”清乔有些莫名其妙,“这是宫里的亦妃赏的,前几天她说我照顾太子有功,就托人给我送了这么个礼物。”
“亦妃?”陆子筝神色放缓,启唇一笑,“四妃之首的亦妃?”
清乔忙不迭点头。
“既然是那女人送的,戴戴也没什么坏处。”
随手将簪子扔回,陆子筝又变得完全的不以为意:“虽然这多半是她挑剩不要的。”
“听你口气,似乎和她很熟?”清乔接过簪子,忍不住好奇打探,“自打我入宫以来,还从未没过她呢!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?”
——居然能够打败风情万种的三妃,坐拥言情界女王身份,这是何等厉害的角色!
“嗯……”陆子筝偏头别嘴,貌似有些伤脑筋,“一个目空一切,总是将‘美则美矣,毫无灵魂’挂在嘴边的女人——我就这么点儿印象了。”
“……我就知道。”
清乔没好气翻个白眼。谅这个作者也不敢拿亦舒开涮,人家的粉丝群多强大啊,一人一口唾沫都得淹死她——当然,亦大人的粉丝是不屑于吐唾沫星子滴。
“既然你今天这么容光焕发,不如我勉为其难,亲自出面带你参观天水阁吧。”
陆子筝望着河边绾发的少女,忽然来了这么一句。
“参观什么?水牢?监狱?人头陈列室或者脑髓储藏库?”
清乔放下梳子,叹气,哀号。
“拜托!大哥您饶了我吧!昨晚我梦里人头与鲜花齐飞,鲜血同萤火共舞,牛头马面坐在我枕边倒了整整3个时辰的苦水,您还想不想让我睡个好觉了?!”
“哦?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害怕。”
陆子筝好整以暇操起手,笑眯眯的。
“是呀!害怕!”清乔举高双手做投降状,“非常害怕!完全害怕,各种害怕!”
“——天水阁既然被誉为中原最后一处仙境,并不会只有人头与鲜花。”
重新带上妖异的兰花面具,陆子筝伸手将她拉起。
“这里还有许多别处不可见的珍禽异兽,难道你没有一点感兴趣?”
天水阁,珍奇菀。
“……天哪!活了这么多年,我从来没见过,长的像拳头一样大的屎壳郎!”
顾清乔立在金丝笼前,瞠目结舌,完全的合不拢嘴,“——真令人恶心!”
啪!陆子筝往她脑门上狠狠弹一下。
“这位没见过世面小姐,你知道你现在面对的巨型金蜣,价值几何吗?”
“……不知道。”清乔暗暗吃痛,抬起手边揉脑袋边嘟哝,“蜣不就是屎壳郎嘛,难道用笼子养就不一样了?”
“你说的对。”陆子筝赞许点头,“不过,这确实是一只非同一般的屎壳郎。”
从怀里拿出一个精美的锦囊,他抓出些许潢色粉末撒进笼中。
“这只尊贵的屎壳郎,它只吃金砂。”
察觉到食物进笼,巨型屎壳郎缓缓爬过来,开始慢条斯理吃起粉末。
“它活了整整十年,吃下的金子累计起来,”陆子筝意味深长扫清乔一眼,“恐怕比你那尚书爹领的俸禄加起来还多。”
“……请问!”按捺住心中翻滚,清乔深呼吸一口气,“这位金屎壳郎先生,它拉出来的还是屎吗?”
“我觉得是。”陆子筝淡然一笑,“可是外面的人都说,它拉出来的是金子。”
“你知道,曾经有人出多少钱买它吗?”眯起眼,他脸上的笑容愈发邪恶,也越发灿若桃花,“——万两白银,外加一座城池。呵呵,原来不过是只谁都看不起的低贱生灵,一旦被认定可以产出金子,便成为众人竞相争夺的对象,你不觉的很好笑吗?”
仿佛为印证主人的话,也仿佛故意炫耀般,巨蜣张开了甲壳上薄薄的侧翼。
——满屋顿时熠熠生辉,金碧辉煌。
“……好,好高档。”
清乔擦一把额头上的冷汗——这只屎壳郎它不寻常,不寻常呀!
“吃金砂,拉金粒,这是怎样一种醉生梦死的奢华生活啊!”
“是吗?可惜我觉得它并不快乐。”陆子筝拍拍笼子,“一辈子都关在这金丝笼子里,没有同类,不会有伴侣,更不可能有后代,大概会一直孤独到死吧!”
清乔心头一软,正想伤春悲秋感怀几句,却又被陆子筝拉出门带到了新的地方。
天水阁,御风林。
“天天天马!”
清乔站在观景亭中,远望林中那群高贵美丽的生物,激动的上蹿下跳。
“咦?你知道这种动物?”陆子筝撩开眼皮,懒洋洋看她。
“怎么会不知道?!这可是传说中才有的动物啊!”难得亲眼见到童话中的生物,清乔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涌到了脸上,“——长着翅膀,翱翔在天空,简直是神的化身!我梦寐以求的宠物啊!”
“有这么夸张?”陆子筝从牙缝里嗤一声,本想说些什么,却欲言又止。
“子筝!我可以骑它吗?它能带着我飞到天上吗?”
转身抓住对方的衣领,清乔眼中闪动着蜡笔小新必杀技——无人能抗拒的星型光波。
“你确定要骑?”陆子筝垂下长睫,脸上隐隐有促狭的笑。
“……嗯,但是要你带着我骑。”
虽有疑惑,清乔却无论如何舍不得打退堂鼓,只好拉一个垫背的。
“可以啊,如果你能骑得上的话。”
陆子筝抛下这句话,自顾自朝林中扬长而去。
天马们远远看见有人走来,纷纷温顺伏下脖子,仿佛致敬。
“夜叉鬼,很久不见了。”
陆子筝拍拍其中一匹马的头。
“真漂亮。”眼睁睁看着天马与陆子筝亲昵,清乔又妒又羡,不禁抗议,“你干嘛给它起个这么可怕的名儿?”
“可怕吗?我只是觉得很适合它。”陆子筝别嘴,随手给予马身重重一击。
一声长啸,“夜叉鬼”高高举起两只前蹄,张开羽翼使劲呼扇。
呼~~呼~~林中一时狂风大作,天昏地暗飞沙走石。
“哎哎!你吓到它了!”清乔慌忙去抓陆子筝的手,“你打人家干嘛呀!”
“……看来,你还不够清楚。”陆子筝侧过脸,笑容诡异。
抬手念指,他闭眼喃喃低语几句,风沙很快平息。
不远处的树丛中,忽然冒出一只伶俐可爱的小花鹿,低着头东探西寻着,似乎被什么东西所吸引。
“噢,是斑比!我最喜欢的斑比!”清乔顿时笑的嘴都合不拢了——谁说作者是后妈的?她最爱的童话动物如今可都出现在这里了!
“……嗯?你喜欢?那就更要好好看了。着”
扬起唇,流云的阴影静静滑过陆子筝的眼睛。
“你最喜欢的动物相见,究竟会有如何一番感人的光景?”
清乔不明就里,看看陆子筝,再看看她心仪的天马。
——然后,她听见自己下巴落地的声音。
“夜叉鬼”一看见小花鹿,十分兴奋,兴奋的长大了嘴。
一张巨大的,寒光闪闪,充满着尖牙利齿的嘴。
只见它的鼻子往外喷着气,前蹄在地上不安分的挠动,口水沿着齿缝间淌下,散发出一股浑浊难闻的腥臭。
蠢蠢欲动,蓄势待发。
“等!等一等!”
预感到可能会有不好的事发生,清乔伸手想去拉住它。
“——不要不自量力。”
陆子筝不动声色挡在她面前,移开她前行的手。
说时迟那时快,“夜叉鬼”野性难耐,如离弦的箭一般朝前扑去,一口咬住小花鹿的脖子。
刹那间,血溅嫣红。
几番无谓挣扎后,小花鹿睁大眼,就这么生生丢了性命。
“——现在你知道,我为什么要叫它夜叉鬼了?”
即使目睹了这残忍的一幕,陆子筝依旧还是面无表情。
“快,准,狠,一咬致命,毫不留情,即使对着最凶猛的野兽也不曾胆怯,这才是它们的真实面目。你说的什么神之化身,只不过自己是一厢情愿的美好幻想罢了。”
“……骗、骗人。”清乔的大脑完全停止运转,久久不能相信,“天、天马不是吃素的吗?”
“是啊,吃素。”陆子筝回过头,冲她神秘一笑。
“它们确实吃素,杀戮不过是爱好而已。”
说话间,“夜叉鬼”已经调转头,朝他们款款走来。它的嘴角明明还留着热气腾腾的鲜血,眼神却已经回复澄澈的清明,仿佛最纯洁无辜的孩子。
小花鹿的尸体就这么停在树丛下,除了一点血和皮毛,它身上什么器官也没少。
天马们连看都没再看它一眼,径直摆着尾巴,扬长而去。
——对于高贵美丽的它们而言,一切似乎不过一场游戏。
清乔呆呆看着小“斑比”的身体,不知不觉间,有湿热的液体滚出眼眶。
“……我曾经说过,最美丽的东西,往往需要用最血腥的方式饲养。”
站在一旁的陆子筝伸出手,接住她脸上滑落的泪滴。
“你知道,我是怎么长大的吗?”
清乔含着泪摇头。
“你知道蛊吧!其实,人也可以做蛊。”
将亮晶晶的水珠搁到唇边,他轻吹一口气,泪花随即迎风逝去。
“将所有人关在一个地方,让他们动用生平所学互相残杀,最终只能有一个人活着走出去——这就是人蛊。”
他的声音非常柔软,也非常清晰,仿佛自梦中传来,遥不可及。
“你知道,隐巫师的继承人是怎么选的吗?”
他抬起她的下巴,深深望进那双模糊的泪眼里。
“——当年整整三百五十一个孩子,只有我活着走出了那个人蛊,走出了人间炼狱。”
清乔死死闭上眼睛。
“……当杀戮成为一种习惯,即使吃素也改不了天马的本性。”
冷笑一声,陆子筝将手收了回去:“有很多东西,不过是看上去很美罢了。”
“你……杀了另外的三百五十个人吗?”半响,清乔鼓起勇气,战战兢兢开口。
“十之都是它人所害。”陆子筝没好气哼一声,“当时我才五岁,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。”
“五岁?!”清乔一下子睁开眼睛,“究竟是谁把你们聚到蛊里?天地良心!”
“正是一手把我带大的人,全天下都顶礼膜拜,无人不夸无人不赞的先代隐巫师。”
勾起嘴角,陆子筝的笑容模糊,含义不明。
吃惊,叹气,清乔想说什么,却又觉得无从说起。
“我知道你怕我。”
陆子筝转头看她,眼中精光四射,炯炯有神。
“只是我并不会改变,也改变不了——我从来不会为任何人改变,哪怕是你也不行。”
他那张倾倒众生的脸上,明明白白写着“我非善类”四个张扬大字。
可恨之人,必然有其可怜之处。
可怜之人,自有他可怜的道理。
“……你行事有你的章法,我能说什么呢?我并没有这个资格。”
静默良久,清乔终于艰涩开口。
“即使我不赞同,你也没有必要为了迎合我而改变,我尽量去理解,虽然……”
“不,你永远不能理解我。”陆子筝硬生生打断她,毫不留情,“就像癞蛤蟆永远不能飞行。”
摊开右手,他的掌心中出现一只白肚皮癞蛤蟆。
——正是早晨在河边偷看清乔梳妆打扮的那个傻小子。
不过如今的它看起来不太一样了,因为它背上多了两只五光十色的翅膀,呼啦啦扑扇着,十分美丽。
“哎呀,好神奇的癞蛤蟆!”清乔情不自禁去摸它的翅膀,“你从哪里弄的翅膀?”
“哪里弄的?这并不要紧。”陆子筝笑看她,“关键在于,即使我给了它翅膀,它也并不能飞行。”
话音未落,他一个翻手,胖胖的癞蛤蟆迅速往地上落去。
无论如何扑腾翅膀,癞蛤蟆都不能与伟大地球引力对抗,最终“吧唧”一声落地,四仰八叉摔晕了过去。
“谁说有翅膀就一定会飞?”望着口吐白沫的癞蛤蟆,陆子筝漠然开口,“不同的群体是不一样的,没有必要硬拉在一起。虽然你们说要理解我,不过都是应付罢了。”
——你们?清乔微微一怔,莫非还有别人对他说过这句话?
“……虽然我不知道那些人是谁,但是,请不要将我和别人混在一起。”
她掏出手帕,小心翼翼将癞蛤蟆包裹好,再放进旁边柔软的芳草地里。
“也许我确实不能理解你,但我至少不会伤害你,不会背弃你,还会尽最大努力体谅你。”
直起身,她安安静静望向陆子筝。
“为什么一定要别人理解自己呢?我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,从来就没有这样的奢望。因为我知道,自己并不是世界的中心。”
她朝陆子筝伸出手,环住那一缕孤寂。
“——人生在世,知己难求,很多人寻了一辈子都找不到,你才不过等了二十几年,何必太执着呢?”
陆子筝张了张口,本想说些什么,却什么也没说出口。
他本该避开这个温暖的拥抱,但最终还是没有。
天地孤寂,寒风乍起,林中只剩下这一对相拥的年青男女。
没有任何生物敢去打扰它们,即便是那只刚刚苏醒的癞蛤蟆。
它识相的用手帕捂住大嘴,一瘸一拐跳走了。
不过,这可苦了躲在树上偷看的蝠儿小弟,出声也不是,不出声也不是。
——到底要不要下去告诉主人,太子殿下中毒病危,即将性命不保的消息呢?
唉,这可真是个天大的大难题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