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回1995 第15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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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父母都有很好的做菜手艺,林父是天生的,林母却是后天学来,而林秀自己则继承了两个人的优点,也很会做菜,小到街头小吃,大到饭店里的大菜,她只要尝试几次就能做得八九不离十。
张妍妍也抱着饭碗不肯抬头,地里摘的蘑菇,自己做的豆腐,还有扔在火堆里烤出的玉米,乡下的菜对于她来说太新奇了。
饭桌上林母一个劲儿给林秀夹菜,一边夹一边说,“你可真瘦了好多。”
林秀吃着碗里的菜问,“真的瘦了吗?”
林母看着她的脸,“瘦了,也白了。”
林秀刚进城的时候是个脸盘子圆圆,皮肤有点黑的小土妞,穿着布鞋和土布做的灰衬衫,一看就觉得朴素、诚恳。
但嫁到老张家以后一年比一年捂得白,有次林母去看女儿,就见林秀披着头发坐在窗子边发呆,就像池塘里栽种出的白荷花一样忧郁,林母因此心疼了好久。
林秀抿嘴笑了笑,“因为我不爱出家门。”
其实是在县城没什么朋友,她就干脆不出门了。不过这种话实在不好说。
张妍妍好奇看林秀,“妈妈以前也胖胖的?”
张妍妍现在有些婴儿肥,是那种可爱的婴儿肥,不过她自己不喜欢,经常埋怨自己长得太胖。
林秀想起以前的事情,忍不住笑起来,“对,那时候我胖到被人气哭过。”
不过都是好久之前的事情,吃饭是一天内最幸福的事情,只要到下课下班,她就掏出铁质饭盒踩着布鞋风风火火朝食堂冲,一路发出金属的框框声,使得周围人都知道自家有个胃口特好,特别能干饭的小胖妞。
后来,后来嫁了人,饭桌上推推让让,好胃口就变成一场从没出现的梦。
饭桌上林家人围着林秀转,恨不得都劝她多吃些,不仅林父林母一直给她夹菜,就连哥嫂也在劝。
林秀实在吃不动,就让张妍妍当挡箭牌。
果然对上张妍妍的小嫩脸,一家人变得更加热情。
张妍妍鼓着腮帮子,嘴里塞满菜,像只藏食物的仓鼠。
吃完饭,林家人就点燃了晒在门口的艾草,艾草的香气散发在空气中,驱赶走蚊虫。
林大全蹲在门口编草席,这是从家里长辈那里传下来的手艺,他们家世世代代都会做。
林秀走过去站着看了一会儿,被林大全咧着嘴赶到一旁了。
林大全憨厚笑了下,“这里蚊子多,你别挨着我。”
林秀蹲下来,想了想问他道,“哥,你是不是要出去打工啊?”
林大全停下手里动作,看了屋子一眼,“你别说那么大声,爹妈知道了又不高兴。妹我告诉你,现在呢,家里穷,但是要让孩子去读书,还要给爸妈养老,况且,况且我知道你在城里,他们嫌弃你娘家人在乡下,看不起你。当哥的总得罩着你对不对?”
林秀听着他的话差点哭出来。
她上辈子是没了解过林大全想法的,因为总是自怨自哀,只记得某一天林大全就走了,没给她丝毫留下音信,走了之后多少年没回来,他们以为他在外面遭遇不幸,直到十年后,他才被人从黑砖窑里救出来。
没想到其实她的软弱也是促使他悲剧的原因之一。
她过了一会儿才平复自己的心绪,问林大全,“哥,你没去过外地,有没有了解什么渠道?”
林大全摆摆手,“没事,隔壁村有人介绍我去,虽然我不了解这些事儿,但是我一个大男人,到了那里难道会被卖了?”
林秀问他,“那你知道车票在哪买?要怎么看地图?哪里找工作不会被骗?如果隔壁村的人骗你去卖肾怎么办?”
林大全被她绕晕了。
他就一个老实巴交的老农民,在这个村子里生活了几十年,去过最远的地方是县城,做过最出格的事情是拿自己的私房钱去买酒喝。如果不是林秀说,他还真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多复杂的事情。
林大全吞着口水说,“不会这么倒霉吧,而且我如果真不知道,还能问人。”
林秀点点头,吓唬他,“还有人专门买卖全身器官的。”
林大全顿时脸色难看地老实下来,按照他计划,他是想要在外面找份能赚钱的工作,苦点累点也没事,因为他想给长辈养老,想供小孩读书,还想给老婆买新衣服,但是外面什么样他还真不清楚……
他不好意思看着自家妹妹,“那你觉得哪里介绍工作才安全?”
林秀想想道,“不如先去县城找找,现在这里也开放了。”
其实县城工作机会特别少,毕竟是个偏远地方,而且工资也不尽如人意,林秀这么说其实是想让他涨涨见识。
她又不可能拦着他一辈子不出去,防他一次被骗难道还能一直防下去?
林大全眼睛亮了亮,点头喜滋滋看着林秀,觉得自家妹妹可真有见识。
以前林家村很穷,林秀考上县城高中,全村人都劝他们家不要供女儿去读,又不能给林父林母养老,只有林家人固执地一意孤行。后来林秀成绩果真很好,一直在县城高中名列前茅,还争气地考上大专,让林家人十分骄傲。
后来她嫁了张仲清,大家为了女儿能嫁大学生就愿意掏钱让女孩子读书了。
第二十五章
这样来看, 其实她嫁个好人家其实不算坏事。
林秀这么想着,就带着女儿去了屋里睡觉。
农村的夏天闷热又难捱,主要因为蚊虫很多, 大大小小的蚊子到处都是,此外还有一些不知名的虫子乱飞,林母用一些晒干的艾草放在屋子外面点燃,使得空气里充满浓郁的艾草味和奇怪的味道。
九五年的农村条件依旧很艰苦,不少地方还是土墙房, 贴瓷砖瓦的人家几乎没有, 这就使得屋内光线昏暗,隐隐的月光从小窗户中穿透进来,落在地上撒着白霜。
林秀给女儿换上褂子后没解她的头发。小丫头特别臭美, 今天出门让她编了一个复杂的发型。要今天解散明天又要梳, 给她梳头可是个大工程。
林秀把皮筋放好, 警告她道, “好好睡觉,不要乱动。”
张妍妍嘻嘻笑着朝她吐舌头。
林母也在一旁笑。
林秀以为她笑自己和女儿吵嘴幼稚,结果林母却说,“只是觉得你变了很多。”
林秀侧头看她,故意装作不解说, “变好还是变坏了?”
林母思索了两分钟,“对于一些人来说是变坏了, 不过我觉得是变好了。”
她记得林秀以前总有点自卑, 十三四岁还好,还肯自己打扮拾掇。到十六七岁到镇里读高中,镇里小孩比乡下小孩有钱多了,她那时候又有点青春期发胖, 每次回来总不声不响写作业,头绳丢了,碎花裤子也丢了。
再过一年,干脆剪成短发。
林母问她,她说是读书节省时间。但林母是她亲娘,她心里过个道儿就知道她什么主意,只能变着法子安慰她。
但现在来看,她反而不那么介意别人的话,也肯把自己收拾得漂亮整洁。
林秀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睡过去,第二天又被窗户外面的蝉和青蛙吵醒。
她小心翼翼起来,没吵醒睡在一旁的张妍妍走出了门。
门外家里人都起了。夏天又闷又热,但也不能不管田里的庄稼,所以挑早晨太阳没起和晚上月亮升起的时候干农活。
林秀眼神在周围环视一圈,没看见自家大哥,随口问了。
洗衣服的大嫂随口说,“去田里逮缺块儿了。”
“缺块儿”就是青蛙,夏天开水库朝水渠里放水,水里就会顺流下许多肥美的鱼。这时节青蛙也多,各家里都喜欢弄来吃。
林秀说,“不要逮了,让他先回来吃早饭。那个细菌多,还有寄生虫,有人吃了长脑子里。”
她这是说来吓唬人的,大嫂听完甩着手上水说,“张家说炒熟没事。你不吃也没关系,待会儿你哥送你回县城,顺便在菜市场把这个卖了。”
林秀被这么一说才想起这是她哥的一个“副业”。
她没法责怪林大全,林大全本来就挺笨一个人,小时候为了保护她被棍子敲在脑门上变得更傻。后来她去读书,林大全虽然没说过一句支持的话,可是每月的生活费从来没少给。
她忽然有些难受,希望她活得更像样的是她的亲人,而不是其他人。后来她没有做好,他们也从未责怪过她。
可是她却从来不把责任寄托于自己身上。
林秀小声说,“万一人家买回去吃出毛病,不也得找到卖家头上?”
大嫂只读过小学,根本不懂青蛙是益虫,更不清楚人家吃出个三长两短会不会找到他们头上,很明显被她唬住了。
杨宝芝认真想了想说,“有道理,我去喊他回来。”
结果林大全虽然被喊回来,手里依旧提着今天的收获:一条鱼。
这条草鱼有两斤大,缺水这么久居然还活蹦乱跳的,被扔进水盆里弹了一下尾巴,水溅人一脸。
林大全被叫回来的时候已经被告知来龙去脉,他没怎么在意,因为他脑子笨,所以从小到大都是被指挥和背锅的那个人。
此时他挠着后脑勺,有点不好意思地问林秀,“妹,你比较有见识,你觉得哥要干些什么活儿多赚点钱?”
林秀有点被他问住了,她见识其实很一般,现在陡然被当大佬询问有种说不出的心虚。
她想了想说,“现在虽然刚改革开放,但市场需求显然非常大,干个体工商业是不错的选择。”
又解释干个体就是自己当老板单干,但林大全觉得自己不是那块料,很干脆拒绝了。
林秀想想又说,“不然去学一门技术,去厂里做技工。”
林大全小声问,“有什么不用学的吗?我都一大把年纪了,还和一群小年轻学东西,脸搁不住。”
林秀面对他的眼神,宛如老师面对学渣的无奈。
但学习这种事情强求不来,知识又不是水,缺的时候掀开脑盖骨灌进去就能成为身体的一部分。
她暂时想不出答案,只能先自己和林大全一起琢磨几天。
他们外面的动静已经吵醒了睡觉的张妍妍,小姑娘自己穿好衣服走出来,大眼睛滴溜溜看着周围。
林秀喊了她一声,她就扑过来抱住林秀大腿,软软甜甜喊了一声“妈咪”。结果转过身自己又去看那条放在水盆里的黑草鱼了。
小孩子总是精力旺盛好奇心又足,她趴在盆子旁边用手去摸鱼,摸完以后又把胖乎乎的手放在一旁的狸花猫背上。
这只昨天才招惹过她,害得她出丑的猫咪此时乖乖蹲在地上任由她抚摸,还时不时抽动鼻子嗅闻她身上鱼的味道。
林秀警告她,“可以摸,不准抱。”
张妍妍拉长声音说了一声“是。”看来被这只猫祸害成小花脸的事情还让她念念不忘。
下午吃完午饭,小队的队长就跑到林家来拜访。
小队长也姓林,论关系是她家亲戚,其实从血缘上来看,这个队里基本所有人都有亲戚关系,最奇怪的是有人还是两重亲戚,例如可以一边被叫做堂姐,一边又是表嫂,在结亲这件事上乡下并不是特别讲究。
林队长看见林秀和张妍妍,先是热情和她们招呼了一会儿,才拿出一份文件给他们看。
他们响应国家号召,准备做特色农产品。考虑到本地气候和地势特征,决定先试种一点水果,如果效果好把当地打造成水果产业园区。
因为要取得队里人同意,现在林队长就是来说服他们家人的。
林大全没这个经验,就把位置让给了林父林母。